11月13日-12月31日开征,按期缴费可获赠两个月费用
新快报讯(记者左志红、通讯员黄振东) 广州市2004年汽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将于11月13日至12月31日开征。
据广州市公路局介绍,今年公路规费将全面实行“票款分离”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新政策,即由公路征稽部门开具缴费票据及养路费凭证、发票,由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下属机构承办汽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的代收和缴款业务,款到后立即转到财政专户。
据悉,广州市需缴费的汽车为46万辆,摩托车为70多万辆,而每年因不按时缴费被扣滞纳金和罚款的约有1/3之多。为提醒广大车主按时缴费,从今年起,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将通过邮政系统向所有留有详细通信地址的车主发出了养路费征收的相关政策、手续的资料。
五大提醒
提醒一:按期缴费可获赠两个月费用
据悉,明年养路费交费时间是今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客运附加费交费期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摩托车养路费开征期是2004年1月1日至2月28日。按照国家政策,在此期间一次性缴纳2004年全年公路规费的,按10个月计征(即交10个月赠送两个月),而逾期者从明年1月1日算起,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款,并按12个月计征。
为方便上班族缴费,广州市各征稽机构除正常上班时间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增加12月27日、28日、2004年2月28日三个假日上午对外办公。
提醒二:支票付款最好提前十天办理
为方便车主,农业银行在广州市各征稽所设立代收窗口,用现金付款的,可直接缴费并领取汽车养路费凭证及发票。
使用支票付款的,首先要持行驶证(或复印件)到征稽所开具缴费通知书,再到客户开户银行填写进账单,将钱转至指定的农行财政专户后,凭进账单及缴费通知书回原征稽所换取汽车养路费凭证及发票。由于这一过程比较繁琐,加上银行进账需要几天时间,广州市公路局特别提醒广大车主,如选用支票付款一定要提前办理,最好是提前10天办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提醒三:有农行账户可“联网代扣”
为方便车主、提高收费效率,广州市公路征稽部门与银行合作增加了“联网实时代扣”方式。开设农业银行存款账户或对公结算账户的车主,可持农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含借记卡、准贷记卡)及车主本人身份证件到征稽所填写《扣缴汽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协议书》,办理实时联网扣费,当场扣费成功后就可领取汽车养路费凭证和发票;再次缴费时,只需提供车牌号码,协议书约定的存折或银行卡等即可。
提醒四:“小汽车”可在任一征稽所建档
广州市去年在广园东路茅岗路989号建立了广州市公路规费车籍管理中心,所有新车入户手续转入中心办理。但由于该中心地处偏僻,为方便市民,对于5座(含5座)以下小汽车可带齐相关证照到市区内任何一家征稽所登记办理。
提醒五:接近报废车辆按月缴费
据了解,过去有不少“马虎”的车主不知道自己的车辆快到报废期,结果缴交了全年规费。明年又有几十万辆汽车、摩托车要报废,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特别提醒,多收的款项无法退回,快报废的车辆请按月缴交。
提醒六:两区两市需到车籍所在地缴费
广州市区实行了联网收费,但由于业务繁忙,目前番禺、花都、增城、从化等地车除黑牌车外,其他车辆仍需到各自车籍所在地缴费,原则上两区两市也不接受市区籍车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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