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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堵车(五)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 16:26  网友:shaozk_cn

  新浪网友:shaozk_cn

  关于北京堵车不得不说的话(五)交通意识

  新的交通安全法规已经出台了,不过实施得等到明年5月1日了,看样子很多配套的东西还得准备,不少的利害关系需要时间来协调,不管怎么说,又进了一大步,也算有车族的一大幸事。但是(为什么总是需要这个但是呢?),新的交通法规还是有不太彻底的地方,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就拿“撞了白撞”这个说法吧,首先是记者在混淆概念,然后代表们又把国内保险业的问题转嫁到驾驶员的脑袋上,于是采用过错推定原则,md,这和刑法中的有最推定有啥区别?从长时间上看,这不是在保护行人的安全,而是在谋财害命(理由见后)。

  首先,对于参与交通的行人和车辆,上了路就有风险,不过是相对行人而言,车辆风险小了点;基本的观念就2条:第1,人要安全,生命是第1位的,第2,交通要畅通。

  行人的安全不是靠什么过错推定来保证的,而是靠行人拥有的权利来保证(路权),要让所有的行人知道他们在什么情况是安全的;而不是让他们知道被车撞了,他们可以得到多少钱。人死了不能复生,赔多少钱都没有用,为什么还要怂恿行人有意无意去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曾经在3环上见到可能刚从农村来的父子,扛着行李,在路中的隔离带上躲避飞驶而过的汽车,满眼的困惑和害怕,每想到这一幕总是心酸不已,我倒要问问立法者,是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还是要出了问题有人赔钱?

  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我是说如果,当你发现根本无法躲避的时候(但我相信大多数司机本能会去刹车的),你是刹车快一点还是慢一点,如果你知道,刹得快一点面临的是天文数字的赔偿,刹得慢一点,则是少得多的赔偿,你会怎么选择?

  再有,你为了躲避行人转弯刹车,车失控,伤了其他无辜的行人,你面临车全毁没人赔,等着你的还有行人的赔偿,你后不后悔当时踩了刹车打了方向盘。记得,坛子上提到二环上富康为了躲避横穿主路的人急刹车,结果后车追尾,富康内的人有死有伤……如果富康司机可以重新选择的话…..

  我不知道,该规定是在保护行人还是在害行人?

  问题没解了吗?有,就是让行人和驾驶者都知道自己在道路上的权利,也知道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才是根本解决之道,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是个基础。

  *也许我的观点过于激烈,不要拍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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