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低调出台《办法》
与先前《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大张旗鼓不同,此次《办法》正式出台央行显得格外低调,这由《办法》出台日期的选择便可见一斑。
对大多数中资银行来说,办理车贷的部门不过是私人业务部下的一个二级分部,业务也仅限于汽车消费贷款,而国外的汽车金融服务则从票据融资、租赁融资、设备融资到存贷款等全系列服务,汽车信贷在其中只是“小儿科”。
所以,中外竞争双方无论从资金实力、实际工作经验还是管理水平,都差距甚远。同台竞技,实力相差已经悬殊,如果再让一汽、上汽等国内大型财务集团将融资的权利从其手中夺走,那车贷这块肥肉中资银行就只有拱手相让了。
而另有观点认为,央行之所以从一派乐观变为日趋谨慎,更重要的理由有两个:第一,缺乏监管经验;第二,对未来金融格局的影响难以估量。所以,低调出台酝酿已久的《办法》,央行也属无奈。
门槛变低了
门槛降低了,这是记者看完《办法》后的第一反应。去年《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申办机构具备“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连续3年盈利”的准入门槛让业界嘘声一片,80亿元的资金要求让先前许多打算申办金融服务的公司打起了退堂鼓。
但正式出台的《办法》中规定的出资人条件却变为“非金融机构,其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从80亿缩水为40亿,对早就虎视中国市场的国外公司并不算什么,但却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中国公司有机会加入到汽车金融服务的游戏竞争当中。
虽然《办法》规定的门槛降低,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出资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其出资额不得低于总股本的30%却是硬性要求。如果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等值3亿元人民币,所有出资人都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
消费者得实惠
《办法》出台受惠的首先是消费者。与银行不同,汽车企业放贷的目的是为了卖出更多的车,所以,他们在对车价让利的基础上,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会变得更简便,在还贷期、贷款利率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而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消费者。更有测算表明,汽车金融机构办车贷能比银行优惠5%。
一位姓陈的经销商对记者说,过去他们只能通过银行向购车人提供车贷,但由于银行放贷条件严格,手续繁琐,缺乏灵活度,从而使他们失去了一些身处创业阶段但有良好潜质的购车者,影响了销售。
许多经销商认为,《办法》出台后,使更多企业介入汽车金融服务,势必会打破当前的车贷服务模式,贷款人可以得到更人性化、更优惠的服务。(信报记者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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