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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入局在即 车贷市场引发新一轮竞争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09日 08:43  京华时报

  10月3日,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对“汽车金融公司”这种专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专业机构作出了框架性的规定。此前,在国内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上,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一直是绝对的当家主角,新办法的问世为大众、福特、通用等跨国汽车巨头旗下的金融公司进入中国扫清了障碍。一场车贷市场的变局已经拉开了序幕。

  引入新市场参与者

  在新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该类公司是为国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法人。

  为什么要在现在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呢?银监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现有贷款规模远不能满足需要,通过贷款销售出去的汽车占新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20%,与国外的70%相距甚远。为履行入世承诺,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规范管理,特增加此类新的机构———汽车金融公司,专门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有关部门选择现在出台这个办法意在分散银行、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近两年银行的车贷业务增长得非常快,这给银行带来了一定的收益,但其中也蕴藏着很大的风险,近期已经有保险公司因难以承担损失而退出了该市场。有关部门现在出台该办法,也有防范车贷整体风险的因素在其中。

  短期不会恶性竞争

  按照新办法规定,无论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只要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非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非银行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

  对此,在国内车贷业务排名前列的中国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银监会要求的出资人资格来看,进入“汽车金融公司”的门槛是相对较高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的大企业是相当有限的,所以从这一点上分析,在近几年内,能够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应该不会非常多。

  从将会出现的竞争对手的绝对数量上看,短期内不会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

  对银行来讲,问题最大的可能会出现在人才方面。该人士表示,各家银行在信贷业务上目前实际上都比较缺乏好的风险评估人员、产品研发人员,而银行限于体制原因,对已有的相关人才也缺乏吸引力,如果新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能提供经营管理层持股、分红等优厚待遇的话,银行将会面临激烈的人才争夺战。

  汽车企业蓄势待发

  早在几年前,大众、福特、通用等跨国汽车巨头旗下的金融公司已经开始进入中国,寻求发展的机会。只是碍于政策限制,面对中国迅猛发展的汽车市场纵然垂涎三尺却不能更多的涉足。而今新《办法》出台,等于抽去了捆住手脚的绳索,拥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总裁许国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福特公司正在对新办法的内容进行详细研究、推敲。而早在今年初,福特信贷公司、长安福特已经与中行、建行达成协议,为消费者提供一定范围内的金融服务。新《办法》开始实施后,福特将继续扩大在中国市场的金融服务业务,为中国的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汽车企业介入汽车信贷领域,对于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消费者来说究竟是否有利?上海通用媒体关系主管黄华琼表示,上海通用目前没有计划涉足汽车金融服务领域,但通用旗下的财务公司早已在中国布局,通用决不会放弃这块巨大的市场。

  无论是哪些汽车企业涉足这一领域,对于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首先是提供的金融产品增多,竞争越来越激烈,消费者有更好的选择。其次是银行目前的车贷产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首付比例太高;二是还贷最高期限过短;三是贷款利率的下浮幅度小。但这些问题商业银行自己并不能解决,还有待于相关政策的出台。作为市场新的力量,而且是在中国目前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汽车金融公司如果能够瞄准银行的弱点,在《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则出台后,尽快采取行动,取得购车者的信任,则有利于中国汽车金融服务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汽车消费。(本报记者肖宾、刘元星)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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