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自有品牌不可弱化 汽车业应建相对自主发展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 17:08  广州日报

  近期公布的《汽车品牌专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案引起广州汽车业界广泛关注。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汽车产业管理部门了解到,《办法》征求意见案与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制定密切相关。新产业政策意见征求案中建议:在汽车销售网络建设方面,实行“自产品牌专卖”和国产汽车与进口汽车“分营”制度。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中国汽车产业还很稚嫩,国家会在W 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些非关税措施保护本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新汽车产业政策与《办法》都还未落实,一些关键点尚在讨论之中,但维护国家经济整体利益的条规不会轻易改变。

  至于“分销”和“品牌专卖”成为近日讨论热点,是由于触动了外资厂商的利益和部分合资厂商、部分经销商的暂时利益。但其实,无论“混营”还是“分销”都应站在中国整个汽车产业的角度来考虑,不应该以暂时和局部的利益而论。尽管有人认为,从品牌经营和资源有效配置的角度看,“混销”比“分销”要好得多,但若分析最终为谁的品牌经营带来便利、资源为谁利用的问题,反对“分销”的看法就站不住脚了。

  跨国厂商

  “同一品牌”专卖计划遭挫

  根据我国有关汽车产业政策的规定,进口车和国产车不能在同一渠道里销售以及提供售后服务,两者实行“分营”。但产业政策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不具备强制性。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小轿车经营权也没有规定经营分类,只要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进口车经营权,经销商可以同时经销进口车和国产车。许多厂家和经销商正是因相关配套的法规缺失而突破产业政策禁令。

  目前,一些跨国车商正在以“同一品牌专卖”的形式渗入合资企业的销售系统,同一品牌下的进口车与国产车“混营”是其实现两网合一的方式。由此日产可借用东风和风神的销售渠道销售日产风度、进口帕拉丁等;三菱可借北京吉普的销售渠道销售进口帕杰罗等;通用世界与大众销售公司亟待政策允许统一品牌销售体系。跨国厂商利用合资企业资源,卖进口车、开展汽车金融业务,似乎将成一种趋势。一些合资企业的经销网络按照并网的要求建设。新的汽车“分销”政策在渠道上对跨国车商予以限制,无疑成为当头一棒。

  合资厂家

  整合国际品牌愿望搁浅

  “分销”旨在延缓国外汽车企业对国内服务贸易领域的冲击,与此同时,推动国内汽车建立有控制力和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体系。然而,分销政策竟然也没有得到部分合资汽车厂家的支持。

  行业人士分析,合资厂商反对的根本原因在于对经济全球化、国际分工的认识有偏差以及对自有品牌建设的冷漠。不少本土生产的产品日渐找不到国内厂家的影子,在国际“同一品牌专卖”的混营中合资厂商的自有品牌意识正在弱化。此外,由于国产车之间竞争也到白热化的阶段,国内大部分汽车企业和经销商也希望能借整合品牌的力量为其助力,以战胜国内的竞争对手,赢得市场。“分销”制度挫伤了国产车归并国际品牌体系的热情。

  经销商

  多元化经营求利润遭威胁

  广州的一些销售公司和经销商也持反对意见,认为“分销”加大经营成本。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经销商对记者道出其中缘由。进口车要建立自己独立的销售网络,将会与国产汽车销售形成直接竞争的态势。国产车经销商担心产品会受挤压,而进口车经销商又希望多个品种都能抓,所以大多数经销商主张混销。这位经销商坦言,多元化经营能规避风险,降低经营成本,保证利润。利润的大头自然为国外厂家所得,竞争转移到渠道内部,风险转移到厂家。

  政府要求

  建立相对自主发展的体系

  广东省汽车工业管理机构的负责人表示,新汽车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国销售的国产汽车,50%以上要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所有生产企业将要以品牌销售形式实现自产汽车的销售服务,《办法》中“分销”政策的规定,即是希望国内汽车工业拥有自有品牌,加强国际竞争力。汽车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拥有相对自主发展的汽车工业体系。没有自有品牌的汽车工业不过是在整个市场价值链分割微薄的制造利润、充当国外厂商的组装厂而已。(李光曼)

(编辑:赵广喜)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