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定1994年颁布的《中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取得的积极效果前提下,有关人士认为我国汽车工业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市场培育滞后,限制了汽车消费的增长。一些地方采取地区保护政策,限制使用非本地企业生产的轿车或微型汽车,人为分割市场。乱收费和繁杂的购车手续抑制了个人购车的积极性,阻碍了市场需求增长。
二是产品开发能力弱,制约了新产品的发展。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不强等原因,没有形成较强开发能力,与国外企业相比存在巨大差距。汽车工业产品开发投入少,手段落后,数据积累少,有经验的开发人才匮乏,尚未形成高水平的卡车产品开发体系,更不具备轿车产品自主开发能力。
三是零部件发展仍然落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少,利用外资虽大幅度增长,但投资总量仍显不足。地方、部门、企业自成体系,投资分散重复,没有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零部件企业。
四是重复建设严重,散乱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由于高关税和较严格的市场准入保护形成的利益驱动,使一些地方、部门仍在盲目新建汽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