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三大汽车集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及许多大型汽车生产企业都在紧张地讨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尽管国家发改委在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注明:不允许向媒体透露,但记者还是想办法看到了这份牵动着全行业神经的秘密文稿。
比照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公开发布《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草案),此次国家发改委没有采取这种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稿"的办法,事先仅仅在媒体上发布了一个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记者试图来访制定政策的有关人士",被告之,现在不宜炒作,等正式出台后,怎样说都行。也许恰恰因为这种半透明的方式,引出了人们对产业政策的种种猜测和说法。
在时间上制定得太快了?
毕竟3月开完"两会"后,国务院机构改革才开始进行,即使立刻就将产业政策修订工作由原国家经贸委转移给国家发改委,到今天拿出"征求意见稿",也刚两个月。况且,发改委各司(局)内部的"三定"方案至今未确定,就先把产业政策制定工作开展起来了。
有关人士却说,就这么快,政府还嫌慢呢。的确,如果算上原经贸委做的工作,产业政策的修订前前后后差不多经历了三四年,早该完成了。
专家指出,制定产业政策没必要非得尽善尽美不可,出台之后还可以不断完善。产业政策应该有一个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成熟的过程。
"今年制定,明年出台"?
这种估计恐怕保守了。企业一般于本月19日拿到"征求意见稿",按照产业政策制定者--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务必于本月27日将讨论意见反馈上去。企业只有一周的时间,于是立即组织有高层领导参加的专门人员开会研究,一条一条地过。到记者截稿时,所询问到的企业都将意见整理好了,准备反馈上去。
按如此高的效率计算,第一轮征求意见并修改之后,应该很快再来第二轮征求意见,再修改。特别是5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尽快出台汽车产业和消费政策,相信产业政策制定、出台的进程会快得超常规,现在到了冲刺阶段。
"消费政策"是不是没了?
记者得到明确的表示:新的产业政策中将没有关于"消费政策"的内容,但这不意味着政府不再出台汽车消费政策了,也不意味着政府没有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消费政策"目前基本制定完毕,不少业内人士手里就有《汽车消费政策》(草稿)。
过去曾经有学者提出,没必要出台汽车产业政策了,可用汽车的各项分政策(如消费政策)来代替总的产业政策。当然,这种意见没被采纳。
有关人士指出。政府为发展汽车产业要制定一整套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的产业政策主要指导生产环节,消费政策主要指导消费环节,他们是互相配套而又不可替代的。
产业政策今天看来意义还大吗?
关于整车投资项目审批、中外合资双方股比对等。一家外商合资生产同类产品不能超过两家等内容,在"征求意见稿"中与过去相比,变化不大。按照WTO承诺需要兑现的,比如国产化政策等,此次都调整了。有研究人士认为,既然这些"该改"的没改,新的产业政策意义不大。
企业却不这么看,他们对于代表国家宏观调控精神的产业政策极为重视。记者了解到,多数企业比较满意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希望在肯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它。有的企业一次就提出了30多条意见。被记者问到的老总、专家几乎都认真琢磨了"征求意见稿",并同记者私下交流了个人看法。一位老总说,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产业政策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大部分企业也一样会努力执行。
今后还能管什么?
回顾1994年出台的产业政策,当时国家希望限制汽车投资过热,解决散乱问题,挡住外商大量地进入,扶植好几大家,可惜没有完全达到目的。现在外商该进来的都进来了,剩下的已经无法影响大局。有人不禁很悲观:从准入和审批的角度看,产业政策实质上管不了什么了。
其实,产业政策不是仅仅为了审批而制定的。近年来,由于新的产业政策迟迟没有出台,致使中国汽车产业没有一个长远的战略目标。如果说,国内的汽车企业缺少战略,还不如说,整个汽车产业缺少战略。所以关于汽车业如何发展问题十分混乱,有的说放弃,有的说顶住;有的说"巴西模式",有的说"韩国模式"等。业内外迫切盼望产业政策早日出台,明确中国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战略。
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新政策将坚持市场经济规律,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汽车,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与国际接轨。在这样的前提下,新政策所要实施的新内容已经突破了原来的框架,所要体现的新精神在于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模式问题。
在这样高的期望值下,许多人极为关注"政策目标"这一章。希望能够站得更高,考虑得更长远,看得更透彻,表示得更精确。比如,现在提出的"到2010年使我国成为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等目标就不能够激动人心,虽然达到了人们的要求,却没有超过人们的要求。
企业反响最强烈的是什么?
有两个企业在反馈意见中都提到了,应该明确规定,解决多头管理问题。过去,对汽车已经不是"五龙治水",恨不得"八龙"、"十龙"一齐治。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客观条件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了。
有两位老总对记者谈到了"证求意见稿"中关于"汽车产品进口管理"一章,里面明确提出:"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汽车生产企业用进口部件生产汽车的方式进行核查,凡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的,按进口整车税率纳税。"这些规定是为了限制外商发展组装业,引导外商提高对零部件工业的投入,引导国内企业提高加工深度,是国家继取消国产化政策后采取的一项新的政策。企业对此持赞同意见。
但他们同时提出,这样一来,肯定加大国产新车型的起步难度,特别是降低了小批量的特种车、高档车等品种的竞争力,因为这些车型批量小,再去建发动机厂,建大总成厂,将增加成本,延长上市时间。那么,国内企业生产这种5万辆以下的车型就没有意义了,从而给进口车让出了市场。是否可以对这一条款细分,区别对待?
企业最着急的是什么?
不少人说到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一章,里面的内容应该是限制国内汽车企业用自己的营销网络卖进口车,但这个意思并没有明确规定出来。
企业于是很着急,是"分营"还是"并轨"?现在是建一套网络还是建两套网络?
一位合资企业的老总对记者说,既然鼓励"分营",那就要毫不含糊地明确指出。尽管他也希望能够同时卖进口车,但他不会以进口车占大头。外方就不一样了。外方绝对是卖着卖着就将以进口车为主了,最终代替在中国本土生产。现在许多行业并不是在中国生产一定成本低于国外。另外,对于进口车的批发和零售也要区别对待,要在符合WTO承诺下抬高进口车批发和零售的门槛,降低在中国投资、制造的门槛。(本报记者周丽娟)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