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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产业政策要增强市场竞争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 13:39  中国汽车报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袁钢明主任:新的产业政策要增强市场竞争机制

  袁钢明认为谈产业政策首先要弄清产业集中度与规模化的辩证关系。

  “一谈到中国汽车产业的问题,就说是中国汽车厂规模太小,与外国汽车厂规模差距太大,好像问题就出在规模上,只要解决了规模问题,就能解决中国汽车工业落后的问题。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制定,实际上主要围绕解决汽车工业的规模问题上进行,而规模化又和集中化连在一起,有时几乎被看作同一个问题。一说规模如何小,必然说集中度如何低。为解决规模问题,惟一可取的办法好像就是如何将分散化变成集中化,好像如果没有集中化,就不可能解决规模化问题。于是产业政策的主要力量甚至是全部力量都集中在了集中化及规模化上。那么,集中化又怎么实现呢?无非是定点、整顿、扶强、扶大、限小、关小、禁小等等,除了这些行政性办法之外,再加上鼓励兼并、收购、重组等等市场性做法。”

  可是,不管是行政的还是市场的做法,难道实现了集中化,提高了集中度,就解决了规模化问题,并随之解决了中国汽车生产效率、发展、竞争力的问题?袁钢明觉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他直言不讳:“得到产业政策保护的企业摇身一变,没心思搞什么自主开发,而是热心合资,把保护利益拱手分让给外国厂商。倒是很多根本没有得到保护的小厂,可能没有资本、没有技术、没有优势、没有吸引力,甚至没有资格,担当不起和外国厂商合资的重任,只得消悄地自主开发。我们一定要问一问,保护期过后,这些被保护的企业是否就可以担当起发展民族工业的重任?如果达不到促进自主开发的作用,只是造成竞争、分配的更加不公平不合理,那么这种政策保护还有多少意义?”

  历来大家都把尽快实现大规模生产,当成中国汽车工业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的核心。衡量中国汽车工业的国际差距主要以规模为标准,只要规模差距缩小了,也就意味着产业差距缩小了。袁钢明强调,从中国汽车工业迄今为止的发展情况来看,规模经济并没有成为汽车企业成本及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在中国汽车领域中,一直就存在着大企业竞争不过小企业的现象,即使大企业有规模优势也不足以强到以竞争方式将大量小企业淘汰出局的程度。所以,我们一定要汪意让大企业的规模效益得到有较显现,不能造成大企业过度依赖政策、竞争压力不足,其企业规模的潜在效益被企业低效率所损耗、抵消状况。

  袁钢明建议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一定要注意增强市场竞争机制。他说:“政策是政府对期望较快发展的产业提供支持的一种政策。如果产业政策所支持的产业未能在预定时期实现所期望的较快发展,那么这样的产业政策是不成功的。”

  规模效益在市场机制推动发展的汽车产业中起着很强的作用。在市场竞争中,汽车大企业单凭规模大就可以获得比小企业高的生产效益及竞争优势。汽车产业中,小企业无法生存而被淘汰,终剩下几家大企业的局面,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中国汽车大企业形不成对小企业的规模竞争优势,是因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市场竞争不激烈,大企业的竞争力不强,给没有规模效益的小企业留下了宽裕的生存空间。

  “汽车大企业无需拼力竞争,无需挖掘规模效益潜力,就可以轻易获得高额利润。产业政策给予了大企业轻松获利的外部支持,削弱了大企业挖掘规模效益的内在动力,导致大企业几乎完全体现不出任何规模优势,既没有以规模效益将小企业竞争性地驱除出去,也未能利用规模优势使自己的竞争力更快地增强起来。”

  袁钢明最后总结认为,规模经济的市场竞争机制是推动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机制。产业政策不应当对这种竞争机制造成限制、削弱、损害性影响,而应当起到维护、鼓励、增强竞争机制的作用。行政性地设定规模门槛、政府性地进行合并集中,向大企业倾斜的技术。融资、引资、贸易等等支持性措施,都可能产生使市场竞争压力和激励减弱的影响,导致大企业的规模效益发挥不出来、汽车产业竞争力提升速度缓慢。如果要制定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其作用应当有利于展开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有利于发挥竞争性规模效益,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在竞争中更快发展。(本报记者贺北时)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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