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专家提醒:购新车也要小心防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 10:30  北京日报

  近日,国内首例车内环境污染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这也是国内首例汽车消费者状告汽车经销商胜诉的民事案件。

  原告卢洪祥于2002年3月23日从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美国产道奇公羊5—2L汽车,售价为69万元,双方订立了购车合同,卢先生购车后先后支付了各种费用共计65682元。同年8月份,卢先生驾车时发觉气味刺鼻难忍,头顶开始小片脱发。经检测,车内空气甲醛含量超出正常值26倍多。卢先生先后同对方协商无效后,将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告到朝阳区法院,要求对方退回购车款及各种费用共755682元。3月29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依法判决被告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卢先生购车价款、车辆购置费、养路损失费、保险损失费共计751456元整。就车内产生环境污染来源的问题,室内环境检测专家、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宋广生主任说,新车内刺眼、刺鼻的气味主要来源是车内超标的甲醛或苯所致,而新车里的甲醛和苯主要来自于车内的装饰材料中,甲醛主要来自于车椅座套、座垫和车顶内衬,苯主要来自于胶粘剂中。就国内首例消费者因车内环境污染胜诉一案,宋主任认为,该案消费者胜诉是毋庸置疑的,近几年来,购买车辆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车内空气环境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足够重视,这起案件的胜诉说明部分消费者已经开始重视车内空气环境,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案的胜诉也为今后类似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案例。

(编辑:)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