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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贷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车贷履约险要迈4道槛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 09:36  中华工商时报

  难产半年之久的《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就在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之后,有望近日出台,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也将随之浮出水面。看来,车贷市场行将放开的政策绿灯已经亮起。

  据悉,2002年,全国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149.92亿元,占总消费贷款余额的8%。虽然汽车消费贷款占比较低,但汽车消费贷款占整个消费贷款的比重从1997年的0.3%上升到2002年的8%。在车贷市场这一诱人蛋糕的吸引下,汽车经销商、银行和保险公司等纷纷看到了各自新的利益增长区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车险部总工程师方仲友就这样认为,从这多方的链条上看,保险公司处于爆发巨大市场风险的焦点位置。看来,随着人们对汽车购买力的释放,中国汽车消费的各个服务环节、各个服务链条都在被激活。其中,为银行业解除放贷风险的后顾之忧的保险业当然也不例外。

  记者从多家产险公司了解到,为满足客户对汽车消费的强大需求,他们也在不失时机地对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进行创新,并根据即将出台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开发设计相应的车辆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车贷履约险)。

  隐患重重

  不过,硬币总是会有正反两面。车贷履约险虽然成了众多产险公司分食车贷市场的一项新兴业务,利益前景十分可观,但它的风险也是巨大的。正如业内专家所言,如果管理不好,特别是银行、保险和汽车生产厂商合作关系的不平衡,可使保险公司陷入严重亏损甚至破产的境地。毕竟车贷履约险是一项高投入、高成本、专业化的管理型业务,其风险一方面依赖于社会信用体系、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法治环境、公民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等因素;另一方面依赖于保险公司的人员素质、内部管理和电子化程度。而且过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更易导致各公司放松资信调查、降低承保条件,埋下风险隐患。

  据广州一位业内人士讲,广州保险同业公会最近透露的数字揭示出一惊人事实: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各产险公司保证保险平均赔付率高达135.57%,更有一家产险公司保证保险赔付率逼近400%。与此同时,各产险公司保证保险业务剧降,已有产险公司停办此险种。尽管保证保险涵盖房贷和车贷等履约保证保险,但这位业内人士称,保证保险的高赔付率实际是由车贷履约险引致。各产险公司在经营和管理此险种中缺乏经验,出现了纰漏,造成巨大赔付风险。

  据了解,截至2002年年底,广东省内各保险机构收取车贷保证保险保费20390万元,因投保人未按约定还款,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金额达15843万元。转入今年第一季度,保证保险赔付率再度蹿升。“行业平均逾100%的赔付率,一家不大的保险公司竟然有400%的赔付率,这简直不可想象!”广州各产险公司开办的车贷履约险几乎全部处于亏损状态。在如此环境下,一些小型产险公司已停办保证保险业务。

  这位业内人士称,缺乏有效风险控制下的盲目业务扩张最终给各产险公司带来了亏损的恶果。

  迈四道槛

  那么什么时候,车贷履约险才能真正成为各家产险公司在车贷市场中追逐的香饽饽呢?方仲友不无感慨地说道,从1998年-2002年中国人保相关产品修改、创新看,其风险的潜在性、延续性、群发性、和巨灾性已初露端倪。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车贷履约险主要存在以下四种风险,只有迈过了这四道槛,才能算作产险公司的效益险种。

  第一道槛:在汽车消费贷款中,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客户的人为道德风险,因为车贷履约险承保的是消费者的信用。可是,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个人综合信用状况很难掌握,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的模式存在缺陷,而且,相关配套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健全,业内恶性竞争,经营风险高居不下。由此,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大都对汽车保证保险金抱着研究、观望的态度,只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谨慎地开办此项业务。

  据介绍,从人保已发生的信用保险赔案情况看,群发性、区域性和故意拖欠、蓄意诈骗者占绝大多数。如2001年在广州集中发生的投保人、销售商及保险代理人相互串通,用虚假贷款购车诈骗保险赔偿金的案件就是例证。另外,有的借款人有钱不还,经多次催讨才勉强还款,加大了公司经营成本。

  第二道槛:目前汽车消费信贷特有的风险———政策风险,也引起了业界的关注。这是我国目前汽车消费信贷的特有风险。由于车价的不断下跌,在特定时间某些车型的首付款与车价下降幅度基本上可以持平,风险就会集中爆发,不少购车人会因为车价下降贬值而拖欠贷款或拒还余款。另外,对于经营性用车而言,还款能力与经营效益的好坏相关,而经营情况又直接受到运输市场需求的影响,因此经营不善导致拖欠贷款或人车失踪的情况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已呈现上升趋势。

  第三道槛:银行、汽车经销商逆选择风险大面积发生。车贷履约险承担的是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和保险公司本应密切合作以达到双赢之目的,但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银行的基层单位片面强调自身利益,任何风险都不愿承担,最近,北京等大城市已出现银行放宽买车贷款条件,对无风险的客户不要求投保保证保险,仅对生产性用车和风险无法控制的贷款客户投保保证保险。这种保险公司承保银行“筛选后的风险”的作法,进一步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第四道槛:车贷履约险业务严格说是一个管理型业务,需要专门机构、专门人员,特别是法律人才,走专业化经营之路。由于此项业务发展过快,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生产商的管理相对滞后,或为了追求规模而放松了管理。这就造成了管理风险。

  目前中国的信用管理办法已三易其稿,有望今年出台。随着银行、保险公司的不断发展,“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将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车贷履约险也将成为伴随其中的特定的信贷保证模式。(记者马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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