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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销售 以次充好 贷款纠纷 三问题困扰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 09:29  京华时报

  汽车进入家庭在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的方便同时,被称为“问题小孩”的家用汽车也给不少有车族带来几多的烦恼。记者从采访中得知,目前京城汽车消费中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弄虚作假欺骗销售

  一些汽车经销商作风恶劣,惟利是图,弄虚作假,将被撞的车重新修饰一番,当做新车出售,坑害消费者。消费者王某不久前在一家汽车市场购置了一辆轿车,没几天,他发现保险杠的颜色与车的颜色不一样,仔细一瞧,保险杠被重新修理过,并还留有近十厘米长的细细黑线,原来这辆车被撞过。于是,他向经销商提出退车的要求。当时,经销商态度较为傲慢,矢口否认车被撞过的事实。王某不甘示弱,据理力争,一方面请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将轿车被撞的结论交给对方,另一方面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之辩论。经过数次三番的交涉,经销商才低头承认车被撞过,且被修理的事实,同意退车。

  退车艰难被迫诉讼

  不少经销商由于法律意识薄弱,不重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主动地化解消费纠纷,往往导致汽车消费纠纷,解决起来十分艰难,消费者被迫走法院诉讼的程序。刘某在一家汽车销售部购置一辆轿车,他提车后陆续发现有三处被损坏的痕迹,如车前盖面上有两大片斑痕;车前身左侧有两次喷漆的痕迹;水箱漏水。同时,他还发现缺少用户手册和保养卡等问题。于是,他找经销商交涉。经销商虽承认轿车存在的问题,但却不同意退车,只同意赔款200元。刘某被迫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经销商却不理消协的调解,最后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终于获得公正的判决。

  贷款购车纠纷突出

  随着近来京城汽车信贷消费的日趋火热,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产生的纠纷在汽车消费中也日渐突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分期付款购车产生的纠纷主要是有些汽车经销商违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钻少数消费者法律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的空子,诱导、蒙骗消费者在显失公平的空白合同上签字。北京市消协不久前受理了一起汽车投诉:消费者王某以5年期贷款方式购得一辆标价为39900元的吉利豪情轻型客车。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告之交齐20%首付款后只需贷款32000元,并让王某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几天后,王某接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不但贷款多了5000多元,首付款、车险等各种附加费用、贷款及管理费相加后的总额竟比标价车款多了13000元。王某愤而投诉经销商。(贾军)

  《京华时报》(2003年5月22日第19版)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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