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东任先生购买了一辆进口轿车,当开到一年半、行驶不足25000公里时,其发动机缸体即爆穿,在没有查明损坏原因之前,该品牌的生产公司驻北京办因此不予负责。此事在当地消协介入协调下,事情仍无法解决,最后任先生只好自己承担5万多元的维修费用。
也许是巧合,广东的何先生花68万元购买了一辆豪华轿车,买回来还不到半个月就坏了。当何先生前去保修时,却被告知“厂方的保修期限为出厂一年内有效”。由于此车从出厂到实现销售的时间过长,已成了一辆过了保修期的车,因此何先生要自己负担3000多元的维修费用。
类似于广东任先生和何先生的问题在中国进口汽车市场里一再出现,而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汽车三包的规定,也没有权威的监管部门对此事进行监督,因此进口汽车的售后服务措施由各生产厂家自定,弹性空间很大,可共同的一点是几乎都比国外的保修期要短不少。
前不久,记者特意查阅了一些国外汽车公司的保修服务资料,才发现原来国外汽车生产厂家,在国外汽车市场上的售后服务和保修规定是极其详细和周到的。如在保修期的问题上,国外汽车公司的保修期都远远大于在中国的保修期,甚至一些在中国办有合资企业的公司,其出口到中国的原装产品的保修期还不如中国合资汽车企业产品的保修期长。
记者就汽车保修期的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据他们介绍国外对汽车保修期也没有什么强制性措施和法律规定,主要是汽车生产厂家的自律,由于国外汽车市场发展得非常成熟,谁对消费者不重视,自然就会受到市场的惩罚,在汽车售后服务方面无论是多大的汽车公司也不敢拿这个问题开玩笑。如果汽车在设计和使用上存在着安全和环保问题,国外还有汽车召回制度,由国家的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措施召回修理,这是有法可依的。
在中国进口汽车市场上,时常会有一些国外汽车公司借口中国的路况差、油质欠佳、气候条件恶劣,声称与中国实际“接轨”,而大幅度缩短在中国汽车市场上的保修期。可在对一些进口车主和消费者的采访中,一些消费者对国外汽车公司的这些借口提出质疑,路况差、油质低就更应该保持或延长保修期,如果你的车辆不能适应中国的道路情况就不要向中国出口;另外,中国现在的路况已今非昔比,高速公路的长度已位居世界第二,城市道路交通也十分发达,与国外一些大城市已没有区别,还以过去那种种借口来区别对待中国的消费者,任何理由都是立不住脚的。在中国市场上,确实有一些国外公司要把他们那些不符合WTO的规定改一改了,这样才会对中国消费者更公平一些。(本报记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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