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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收入有望归业主 北京即将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2日 13:23  北京晨报

  商品房小区中的停车场、楼体广告收入该归谁?消费者买房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入住后,它成了很多纠纷的“祸首”。记者昨天获悉,市国土房管局将在华远的两个地产项目中试行业权分配的新模式。届时,购房人在得到房子面积的同时,还将拿到一份小区公共空间和设施权益分配的明细表。

  大多数购房者在买房时并没有问过:“我买的房子,属于我的到底有哪些?”开发商也没有告诉购房人他们所买到的房产除了房屋本身之外,还有空间、环境、配套等相应的物业权益,也就是业权。业权是物权的一部分,指在房地产领域内,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业,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本市首次的业权分配是由开发商——华远地产公司花两年时间研究出来的,并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尚都国际中心和盈都国际两个项目中试行。试行业权份额分配,将使购房人的权利责任清晰明确,保护其收益权,也使业主要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更加合理。据悉,业权分配模式试行成功后,将有望在全市的商品房销售中推行。

  业权份额的确定

  华远地产进行的物业业权分配的核心是业权份额的确定。例如,一个小区的套内总建筑面积共有10万平方米,其中一套住宅经法定测绘得到的套内建筑面积是80.25平方米,那么这套住宅的主人就拥有8025份业主份数,也即拥有8025/10000000的业主份额。总之,业主份额代表的是业主对于公共部分的责权利,解决公共部分责权利难以划分的难题。(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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