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家财政部经贸委鼓励老旧车更新补贴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 10:41  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为了规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日前联合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符合补贴规定的老旧汽车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当地经贸管理部门申请补贴资金,经审核无误后,发给车主《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

  《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是车主领取补贴资金的凭证,由财政部负责统一印制。当年年末未发放给车主的《报废汽车补贴资金发放通知单》作废;已分配到各地而未发放给车主的补贴资金,经各市经贸委与本市财政局核对无误后,将未发放资金统一纳入下一年度补贴资金总量中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柴今)

(编辑:李良)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