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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贷款办法》出台刺激消费规范车贷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4日 09:55  天津日报

  日前有消息称,备受关注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将于近日出台。据悉,新出台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将取代1998年开始执行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这无疑将刺激和规范正在趋热的车贷市场。

  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内车市热闹非凡。进口车关税下调,国产车新款纷纷下线,使汽车价格大幅下降,激发了人们的购车欲望,使国内汽车贷款市场得到空前发展,也吸引了国外汽车金融机构的参与,车贷市场的竞争逐步升级。业内人士称,央行计划出台《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正是为了适应车贷需求,严格市场秩序,实现国内汽车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无形中增加了车贷市场的风险,也制约了车贷市场的未来发展。

  车贷市场潜力初显

  有人说,去年是汽车信贷的转折年,而今年则是车贷市场大发展年,而事实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贷款购车的发展确实是如火如荼。此时,《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无疑是市场需求的必然。

  有资料显示,截止到去年9月底,全国发放汽车贷款501亿元,而2001年同期仅仅182亿元,同比增加了170%。这说明,国内贷款购车已经渐成气候。国内各银行与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密切配合,各显其能,逐步形成了各自的车贷运作模式。

  去年11月末,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始终在国内各大商业银行排名第一的农行全行个人汽车贷款余额突破了300亿元。农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农行在各分行实行个人汽车贷款项目经理责任制,除了引入汽车经销商等合作单位现场办公、向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之外,还切实转变传统观念,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派出客户经理到汽车经销商所在地现场办公,有效地延伸了服务半径。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力推“直客式”车贷业务,与本市捷通公司进行合作,把汽车摆进了银行大厅进行展示。他们邀请顾客到银行来买车,并引进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和评审,同时银行的利率以及其合作的保险公司的保费也提供了相对优惠。招行天津分行个人银行部的张丽平经理解释说,这种做法密切配合经销商和保险公司,既给经销商提供了客源,又增加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业务,更重要的是方便了顾客。顾客只需2至3天就可以完成整套车贷业务和购车手续,开上自己的汽车。实施了这种运作模式后,该行的试点支行车贷业务直线走高,平均每天至少有一辆宝莱车或同级别车型售出。

  业内人士分析,从去年开始,汽车贷款之所以出现增长迅速的形势,一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商业银行积极在车贷市场中争取主动。二是保险公司积极介入,使银行风险大大下降。三是车辆抵押登记的改善降低了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四是车价没有出现彻底性的大幅下降,而新车推出较多,刺激了贷款购车消费。

  最近,央行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国内车贷市场发展前景喜人,央行将要出台的两个办法对市场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其中,一个是涉及业务的办法———《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一个是涉及机构的办法———《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随着有关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汽车逐渐进入家庭,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市场将呈现三大模式:购车储蓄与贷款一体化模式、银行与专业机构合作模式、前后台分离模式。

  刺激消费规范运作

  对已经执行了多年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是适应现在车贷市场大发展的形势。有关统计表明,2002年一年有20%的消费者贷款购车,各银行头11个月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总额比年初增加了650亿元,而1998年至2001年只增加了420亿元。参考国外消费者贷款70%的比例,国内未来几年个人汽车贷款将大有可为。

  据悉,即将公布的新《办法》对银行车贷业务中的贷款范围、额度、放款方式、利率、首付款比例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新《办法》实际是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同时,它也在力求使逐步扩大的车贷市场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以期与国际市场接轨。

  有关人士称,新《办法》和此前执行的《办法》很大的不同是更注重个人汽车贷款,并将明确规定借款人系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非企业法人。另外,对于借款人购买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工程车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在1998年执行的《办法》中,对总贷款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捆绑式”贷款,使经销商、分期公司和银行可以按照纯车价做贷款,也可以把买车的各种附加税、费及保费加起来做贷款,使实际首付比例降低,造成银行风险加大。新《办法》将对汽车贷款总额做明确规定,比如汽车贷款总额为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款项(不含各种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从而避免了“捆绑式”贷款。

  旧《办法》对首付比例的规定是“首付款额不少于购车款的20%,借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但由于对购车款没有明确的规定,经销商、分期公司和各商业银行可以钻《办法》的“空子”———捆绑计算,使实际首付比例远远低于20%,有些甚至可以做到零首付。比如,购买一辆车价为8万元的轿车,交完各种税费后可能要达到10万元,然后按照20%做首付为2万元,贷款额为8万元,实际上造成车款的零首付。新《办法》将对首付比例统一规定为10%,并严格按照所购汽车价格款项(不包含各类税费)计算。

  应该说,旧《办法》中按照有关规定贷款买保险并没有任何问题,但在实际的操作当中,有相当多的分期公司和经销商却只收取保费而不给消费者上车贷保险,新《办法》可能将规定办理与个人汽车贷款相关的保险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贷款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借款人办理汽车贷款的相关保险。

  同时,新《办法》将对个人汽车贷款最长期限做明确规定,特别明确了购买汽车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最长期限。此外,新《办法》对个人汽车贷款利率的上幅和下幅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信用缺失仍是瓶颈

  尽管近年来汽车信贷发展很快,但业内人士认为,个人汽车贷款仍隐藏着较大的风险,且是即将出台的新《办法》也无法彻底解决的。现在,各银行之间没有一个互通的个人信用体系,造成消费者可以分别在不同的银行做贷款而无法查询。目前,汽车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个人信用差的购车人在不同的银行贷款买车而无力还款的案例。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已经成为车贷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

  虽然现在车贷市场红红火火,但国内很多银行都把自己的车贷业务定位在了10万元以上的中高档车上,其原因除了去年以来国内新款车不断下线造成车价大幅下降外,银行更多的考虑是缺少有效的资信保证体系以控制风险。

  很多银行和汽车经销商都碰上过恶意欠款或无偿还能力的客户。业内人士根据欠款人还款的难易程度,把他们分成了几大类:一是由于工作更换、家庭离异和身体原因,还不起贷款的客户;二是客观因素导致的恶意欠款,例如汽车丢失或者撞坏,好多人为此觉得再还款太吃亏,干脆不还了;还有一类是车、房完好无损,客户就是不想还款,想方设法跟银行、经销商打游击。银行采取的办法一般是先打催促电话,然后发律师函,半个月之后还不还的就上门采取各种办法催债,最后告上法院要求收回房子和汽车。当然上法院这最后一条路争取不走,因为时间上耗不起。

  即将出台的新《办法》同样不能彻底解决个人信用体系缺失所造成的风险。招行天津分行个人银行部的张经理介绍说,要出台的新《办法》要求不能强制客户上汽车保险,而其中的保证保险是银行针对汽车按揭贷款的风险控制手段,如果没有保证保险,汽车出险后,就无法保证保险公司给予银行的赔付是借款人还款剩余的足额赔付。尽管国内有些地区已经出现了车证抵押的方式,但天津并没有实行。另外,汽车作为动产,一旦出险经常就是损毁报废,无法进行拍卖,也没有相关法规对此进行明确,因此银行就无法得到还款,这也增加了银行开展车贷业务的顾虑。

  现在,银行和保险公司从各自的本身利益和行业特点出发,都有自己一整套的车贷风险调查流程,由于缺少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这种资信调查往往要花去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目前,上海正在尝试建立本地区的个人信用体系,但信用体系并非是一个地区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的问题,与国际接轨后,还将演化成整个世界的问题。地区性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因为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地区性信用体系经常会鞭长莫及。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的张丽平认为,银行是车贷市场最重要的环节,在借款人没有还清款前,银行要在漫长的等待时间里随时预防风险的发生。一旦解决了个人信用体系的问题,将根本性解决银行车贷业务的风险控制问题,当然也会大大节省银行之前的资信调查成本。

  业内人士称,和国外相比,我国在车贷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与国外标准的“信用评估+车辆产权抵押”的管理模式相比,国内基本不做信用评估或信用评估流于形式。这种简单转移风险的做法不能长久。为了全面了解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银行之间要建立互通的信息渠道。从长远来看,一方面贷款购车需要信用制度基础设施、基本建设的完善,一方面需要使银行、个人双赢的相关政策,以解决目前繁琐、低效、高风险的贷款制度。另外,企业和银行也需要自我调整,如减少贷款购车中的黑箱操作、降低利率和按期返还的金额等。国外汽车金融机构的进入也会促进汽车贷款向方便、高效、保险的方向发展。

  外资入围急迫等待

  在国外,汽车巨头从汽车贷款市场上赚取的利润要多于汽车制造和销售市场。国内的巨大市场让很多国外汽车金融机构急迫地瞪大眼睛,随时准备进入。即将出台的新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对国内车贷市场进一步放宽,也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面临今后更加诱人的国内车贷市场,国外汽车金融机构已经看到了希望。他们的进入,也将使本已激烈的国内车贷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升级。

  早在1995年中国开始对汽车信贷进行研究的时候,福特财务公司就来到中国。1998年至2001年福特财务公司、德国大众金融服务公司、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先后在中国设立代表处,但没有开展实际业务。今年新的《个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预示了另一法规《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临近。而国外的许多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经显得迫不及待了。据悉,通用承兑公司、福特公司和德国大众公司都已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求允许其在中国开展汽车贷款业务的申请。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表示,有关法律一出台,他们将以最快的速度申请开业。

  尽管还没有真正踏入中国的车贷市场,但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却已对自己的专业优势有着充足的自信。某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缺乏集审核信贷、服务咨询、结清、风险管控、催收为一体的专业机构,目前国内汽车信贷在中间环节耗费的资金过多,如果将律师费、保证保险费、经销商管理费等加在一起,差不多占到了车资的8%到10%,与这相比,利率下调所带来的区区几千块钱的节约并不能对买车人形成多大的吸引力。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到来,将为国内带来一种全新的车贷模式。

  在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看来,中国的车贷市场风光无限。在国外,贷款买车比例高达60%至80%,而且买汽车找专业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经成为习惯。在中国,仅有10%的汽车通过贷款购买,除了银行之外还少有专业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染指这项业务。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关开放金融市场的承诺中,除了人民币和外汇这样的基本业务,具体金融业务中惟有汽车消费信贷被列入了承诺内容———允许设立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享受中资同类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外资银行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5年内向中国居民个人提供汽车信贷业务。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终于等到了在中国掘金的时刻。

  面对外资机构的压境,国内的汽车集团也有些坐不住了。上海汽车财务公司通过抵押和保证保险的方式,向购买大众和通用品牌车的客户提供信贷服务。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可以下浮10%。客户只要资料完备,3天就可以拿到车。一汽集团各品牌销售公司也积极筹划成立中外合资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国内商业银行也明显感到压力,频出降低利率、直客贷款等新招以抢占车贷市场份额。

  本报记者孙刚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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