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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手续费“高返”故态复萌 监管层严厉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 10:16  国际金融报

  监管层严厉批评,业内人士寄望持续改革

  对于故态复萌的高返还,上海保监办的态度简练而明确:“只有经过保监会重新批复的条款才是合法的。”中国保监会的有关官员更是斩钉截铁:“哪家公司违规,你们给它曝光!”

  尽管保监会铁令如山,各公司严防死守,但车险手续费高返还的“第一枪”还是已经无可奈何地打响。

  早在车险新条款正式面市的第3天,也就是1月3日,就有保险公司向记者抱怨:“有的公司给车商的费率远远超出保监会的规定,这对我们是很不公平的。”

  到了1月6日,一家中小型产险公司车险部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今天我们的业务员刚刚反馈上来:有公司沿用以往的手续费比例。”

  根据各保险公司透露的信息,出现高返还的公司还不止一家。

  “应该是一到两家。”一家大型产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人士非常肯定地说。

  为什么费率改革后还会有高返还的情况出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尖锐地指出:“应该是员工在下面先搞起来,但需要高层的默许。”

  对于故态复萌的高返还,上海保监办的态度简练而明确:“只有经过保监会重新批复的条款才是合法的。”中国保监会的有关官员更是斩钉截铁:“哪家公司违规,你们给它曝光!”

  一家大型产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透露,2002年底,上海保监办有关领导到各公司摸底时,曾经公开表态:2002年以前的违规行为可以暂不追究,如果费率改革后还出现高返还的现象,则新账旧账一起算。

  一家中小型产险公司的车险负责人证实了这种说法:“不仅保监会,连财政部、税务局也曾作过类似表态。”

  他进一步解释说,车改之前的违规是全行业性的,而其中统颁条款较差的适应性也是造成各公司进行手续费竞争的原因之一,所以保监会对历史违规行为既往不咎体现了其现实眼光;但2003年1月1日使用的车险条款都是各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报批的,如果再违背原则搞高返还于理于情就说不过去了。

  业内人士透露,旧条款的继续沿用也给高返还的重新出现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各公司在报批条款时一般都准备了至少两套方案,一套除了手续费比例严格遵守保监会规定的8%上限之外,与保监会原来的统颁条款完全相同;另一套则按照公司自己的精算结果重新设计条款和费率,当然手续费比例也遵守8%的上限。

  第一种方案维持和原有统颁条款相同的条款和费率,固然给市场一个缓冲的空间,同时也让市场原有的痼疾———高返还的复发顺理成章。

  对此业内人士希望通过持续不断的改革来逐步实现市场的健康运行。“我们设计了一个‘车险超市’理念的方案,准备在3月1日之后报上去。”这位负责人透露。

  3月1日是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重新提交方案的期限,据这位负责人估计,保监会法定的批复时间是3个月,“也就是说,如果能批下来的话,最多得半年后市场才能出现新的条款。”(霍中彦)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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