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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汽车法规今年有望出台 消费者将获更多实惠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1日 07:13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为了汽车市场进一步规范,给汽车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政策上的保障和实惠,三大汽车法规将有望出台。这三大法规分别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汽车消费政策》。

  2002年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公开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的意见。该草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现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征集上来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此草案。业内人士认为,正式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有望在今年颁布。如果此规定真能实施,将会促进国内外汽车生产厂家更加注重汽车产品的安全性,提高国内现有汽车的技术含量,最终令消费者得到实惠。

  2002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公布《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对进入汽车消费信贷的“门槛”、开设汽车金融业务的类别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据悉,人行目前正在积极完善此项管理办法,并有望在今年出台。

  我国银行从1998年10月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至今贷款购车的比例不到汽车总销售量的10%。而在美国,汽车信贷占新车销售的比例高达80%。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迅速扩大,消费信贷将形成巨大的需求。

  《汽车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最关键的意义是允许国外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汽车金融业务。这意味着,我国的汽车金融业务将与国际接轨,这对于规范汽车信贷市场是有好处的,消费者也可获得更完善、更低价的服务。

  前一段时间,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汽车消费政策》正待审批。据悉,消费政策的中心是鼓励中国汽车消费,涉及了目前汽车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汽车收费等敏感性问题。首次明确提出了在汽车购置、使用及保养环节上,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非正常的附加费用,并且再次重申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汽车消费者收取任何附加费用的规定。

  《汽车消费政策》出台后,对于汽车消费者来说,将有对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说“不”的政策依据。张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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