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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车”上路总被罚 车主找厂家苦等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7月11日 17:10  南方周末
“非法改装车”上路总被罚车主找厂家苦等说法

  十几位陕西农民将病车停在十堰市一个停车场,他们并非不知道有“砸大奔”的事。(聂明摄)

  -投诉国产汽车

  编者按:本期刊登的3篇国产汽车问题报道,不过是本报最近一个多月来收到的汽车投诉中的部分典型案例。在进口车质量问题频频暴露并招致社会舆论穷追猛打的今天,我们不能否认,有的国产汽车,问题更严重,用户的合法利益也更难得到保护。及早揭示并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的民族汽车产业才能避免明天的灾难。

  十辆病车拉到厂家苦等说法

  一批违反国家标准被厂家加长的“十通”牌大货车,顺利销售给用户并得以上路。倒霉的农民车主为修车不得不像“大款”一样坐飞机去厂家订制配件,而车一上路就频频受到重罚。

  今年6月24日,陕西乾县跑长途货运的十几个农民终于聚集到了一起。此前,他们买的9辆“十通”牌大货车,因为不符合国家标准,一出门就被重罚,不得已在家中“龟缩”了一个多月。这一天,他们连夜驱车700多公里赶到湖北十堰,要求厂家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召回”这9辆“非标车”,并赔偿9位用户的经济损失。

  9位车主在十堰一呆就是半个多月。三环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对这些“不速之客”说:“质量问题不是你们说了算,是我说了算。你们不是向《南方周末》反映了吗?你们还是让《南方周末》去解决嘛。要不然就上法院去告吧……”结果几名用户代表被轰出了三环公司的办公楼。

  车主坐飞机到厂里订做配件

  2001年5月间,乾县的9个农民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分别与陕西长城汽贸公司咸阳分公司签订了购车协议,买的都是“十通”牌STQ1140B货车,每辆售价32.7万余元。他们本指望搞运输发财,没想新车相继出现质量问题,并屡受交警重罚。一年过去了,9名车主最惨的亏了7万元,最少的也有三四万元的亏损。

  亏的最多的车主叫赵水利。2001年中秋节前夕,他从乌鲁木齐拉了一车哈密瓜去广州,刚出乌市不远,货车的传动轴突然断裂,赵急忙打电话到三环公司设在宁夏、甘肃等地的特约维修点,结果“都说没有配件,也不受理三环公司的车”。赵水利再打电话回三环公司,对方回答说,厂里也没有配件,只能重新另做一个。

  眼看货主规定的送货时间就要到期,赵水利只好采用了一种最昂贵但“最便捷”的办法———坐飞机从乌鲁木齐飞到西安,再从西安包一辆出租车赶到十堰。到了三环公司,问题又来了。赵水利说:“三环公司的这批车很奇怪,同一种车型传动轴的技术参数居然不一样。我又打电话回新疆,让守车的司机重新测量传动轴的尺寸,再报给厂家。”新的传动轴做好后,赵水利又包出租车、坐飞机赶回乌鲁木齐。

  经过这番折腾,哈密瓜拉到广州都已经坏了。“本来1.7万元的运费,货主才给了我3000元,光这一趟我就净亏了1.6万元。车买了一年,我原先做生意赚的7万元全部贴了进去。”

  另一位车主张万利的车也曾发现传动轴断裂,那是在宁夏险些翻车后检查出来的。当时,张包了一辆出租车,从宁夏赶到1500公里之外的十堰,重新做了一个传动轴才将车修好。

  车主们还反映,这9辆车都曾出现其他一些通病,如离合器配件容易损坏,发动机剧烈抖动,轮胎偏磨严重等等。他们认为这是汽车的设计存在缺陷所致。

  三环公司则告诉本报记者,这9辆车的质量问题是因为“严重超载引起的,厂家有30%的责任,用户要承当70%的责任”。不过三环公司承认,这9辆车的车长确实超出了国家标准。

  用户一方反驳道,超载同样与三环公司有关,“说明书标的载重为8吨,实际上可以拉到20吨,这是买车时三环公司的销售人员一再强调的卖点”。

  一车主一年被罚款3万元

  按照198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载重汽车的总长度不得超过12米,而三环公司这9辆车车长为14.53米。车主们说:“买车时哪知道有这些名堂,还以为车越长拉得越多,其实这种‘非标车’,谁见了都可以罚款、扣车。”

  车主们反映,因为货车超长、超载,今年3月,车主吴波在新疆吐鲁番一次就被罚款2000元;因货车超长,车主张万利在新疆新河县也被一次罚款1300元,外加扣车7天。

  “只要出车,几乎没有一次不被罚的,空车也不例外。”一年下来,被罚款最多的累计已超过3万元。

  这些车还经常被执法部门视为“非法改装车”,因为三环公司给用户的说明书与车的实际情况多处不符:说明书上说传动轴为4节,实际有5节;车的自重说是8.7吨,实际有13.5吨;车厢长10.8米,实际却为12米等。一位车主说:“遇到查车,我们真是百口难辩,只好罚多少给多少。”

  已售“非标车”谁来管?

  这些“非标车”是如何通过车管部门的检查并上户的呢?

  负责上户的陕西长城汽贸公司咸阳分公司的彭经理介绍说:“当时卡得不严,资料报上去就给上了。”至于这种“非标车”是如何出厂的,三环公司没有作出回应。

  咸阳市车管所一位负责人则对本报记者说,只要上了国家的汽车目录,车就可以上户。问及车管所当初是否应该检查这批“加长车”的车长,这位负责人很不耐烦地说:“你应该去问厂家和国家机械工业局。”

  2001年8月,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发出通知:对不符合规定的载货类汽车,国家经贸委将不予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尚未销售的违规车辆,由企业自行回收处理。

  本报记者为此咨询了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一位官员表示,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非标车”,一经发现,即使上了《公告》也要撤消,“但主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这位官员还表示,车长超标,其目的是“大吨位小标定”。例如,厂家说明书标的载重是8吨,实际载重却是20吨。这样一来,车主可少交税费,厂家也好卖车。这在过去一段时间已成了一种风气。“如果三环公司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的通知下发后,还在生产这种‘非标车’,就应从严处理。”

  但是,对于已经出售并上牌使用的“非标车”,汽车厂家究竟应履行什么义务,记者尚未找到相关的政府规定。

  开车到厂家投诉的车主还在增加

  半个多月的交涉后,三环公司仍拒绝9名车主的退车要求,仅同意将车长改装到国标范围,但改装费要车主承担,每个车主实际可以得到3万元的“补偿”。

  车主们认为,将“非标车”改为国标车是三环公司应尽的义务,改装费怎么能让车主承担?据车主介绍,买车时,这些“非标车”要比同类车型的国标车每辆贵5万元左右,如按3万元“补偿”,他们连买车时的差价都拿不回来。

  发稿前,本报又收到湖北钟祥、四川苍溪的三环公司用户的类似投诉。钟祥4名用户的“十通”车,与乾县的一模一样。苍溪车主昝学文的车则属于国标车,车长没有超标,但购车刚过一年,传动轴两个月内断了3次,也是要将车开回厂家重新订做。昝学文现已把“病车”开到十堰,要求三环公司退车。(本报记者杜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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