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汽车界有件非常轰动的事情:媒体广泛报道《汽车消费政策》将出台以及那不过是征求意见稿的更为广泛的更正报道。但这样的报道形成了一个舆论公式:出台《汽车消费政策》对改善中国汽车消费环境意义重大,甚至是当务之急。
事情果真如此吗?依笔者之见,制订汽车消费政策很可能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是否一定要做值得推敲。报纸上以“《汽车消费政策》将出台”大字标题“秀”将出来到今天,经 历春花秋月快一年时间,谁能知晓征求意见何时了?何时颁布有数了?
其实,关于《汽车消费政策》有很多疑问。它是一部法律呢还是一本法律常识宣传手册?那个《汽车法》在哪里呢?就说各地不得歧视其它产地车辆销售这一条,政府一直在做这件事,并非今天才有压力想起来要做。早在9年前开始制订、7年前便已颁布的1994年版的《汽车产业政策》里便明确规定“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干预个人购买和使用正当来源的汽车”,如今再在《汽车消费政策》中炒剩饭能叫做“当务之急”?199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取消地方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意见的通知》,其权威性是否比不上《汽车消费政策》,需要由后者取而代之?
在《汽车消费政策》征求意见稿涉及的税费管理、城建协调、信贷政策、鼓励消费诸方面的内容中,细论起来,由于不能只顾汽车工业这一头、也不能只靠大家有消费的欲望就横扫一切市场阴云,于是每一块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无处话凄凉!第一块是重复费改税之说,重复的意义何在?谁不明白将数不清的费变为少数几种税与费有理?你先把燃油税做成功如何?第二块不准收取停车费、泊位证明,但一刀切下去肯定有问题,中国那么多大城市、旧城区,停车总要有个办法吧?不收钱的话,行车的路、停车的库说不管就不管?当真要让开车的人堵在路上,不开车的人也没路可走?第三块讲很多放宽、鼓励贷款的话多半是白说———如果大量消费者只有买一件背心的实力,银行自然不敢为了鼓励大家都去买成套的西装而大规模放贷,这不是明摆着的事?第四块缺乏实际内容,力度也不够———例如适当提高3升以上排量汽车的消费税,是否相当于实施″油老虎税″?能让使用大车的车主心疼并且丢面子吗?
《汽车消费政策》一方面重复以前有过的政策,真是何苦来;另一方面考虑汽车太多而考虑其它方面不足,有悖国情。认为制订一个政策就能让汽车消费火起来,解决中国的很多问题(包括腐败———许多针对汽车的乱收费的原动力),未免幻想成分太多。再有一点,我们已经加入WTO了,鼓励消费也有个国民待遇问题,就算汽车消费拓展速度因此而大大加快了,最后鼓励的究竟是国产车还是外国车,一下子也说不准,消费者掏出来的钱能在多大程度上交给中国汽车工业以供其快速发展从而壮大力量,不也是个未知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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