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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车难于上青天 汽车消费呼唤“三包”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8月7日 10:03 人民网-市场报

  拥有一部汽车,是不少国人的梦想。然而在我国,当你花半生积蓄买的车出了质量问题,修理数次仍无法使用,以至于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却无法通过退、换车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虽然《消费者保护法》有保护车主的权利,却由于主管部门、厂家、社会团体普遍没有制定落实“消法”的配套规定,如“汽车‘三包’规定”等等,消费者手中没有“尚方宝剑”,要退掉一辆有质量问题的车,可以说比制造一辆没有毛病的车还难。即使一纸诉书递进公堂,也由于往往听不见响动,消费者只得“自我消化”。

  退车难于上青天

  如今汽车已开始走入平常百姓家,但一些厂家的汽车质量却不敢恭维,新买的车开了不到几个月,汽车便故障频频,修了几次也修不好。而当消费者因之提出退、换车要求时,国内厂家却明确告诉消费者,只保证“修”,而不包“换”,更不包“退”。任凭车主在修理厂、厂家、商家之间跑断了腿,拖得散了筋骨,也不会得到丝毫同情。难怪消费者感叹:真是买车不易,退车更难。

  对于那些“较真儿”的车主来说,通过诉讼寻求解决之道,是不可避免的结局。有位姓刘的普通消费者,新买的轿车使用4个月后即发现该车有异响及跑偏的毛病,此后两年间,这辆车先后9次更换发电机、发动机、两前轮胎等零件,零件更换80%,但仍无法解决问题。最终他上诉法庭,才得以退掉那辆“心肝肺肾”全换过的车,而他花了近3年的时间才了却心愿。

  汽车作为消费品,其十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价格,对于国内的普通消费者而言,不但是其毕生血汗的可观财产,而且其产品质量更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乃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纵观近一两年有关汽车质量官司的处理结果,往往是消费者败诉。即使有的诉讼得到所谓的解决,但厂家态度之冷、诉讼处理过程之长、所耗人力物力之大,让消费者真切地感受到打汽车质量官司苦不堪言。用消费者的话来说:“没有法律支持,打一场官司下来就像脱了一层皮,太难了!”。人们不禁要问:受伤害的为什么往往是消费者?中国的汽车消费者为什么离“上帝”那么遥远?

  “三包”为何难实行

  其实,我国的汽车召回制比日本还要实行得早。60年代我国的212就曾经出现过轮胎螺丝用错材料,有可能轮胎断裂,车轱辘飞出去的隐患,当时212的生产厂家想尽办法把所有用户找到,更换了螺丝。没想到的是,几十年过去随着汽车日益普及,这种制度非但没有继承发扬,反而倒退了。对于汽车的质量问题,不少厂家讳莫如深,并作为“商业秘密”,掩盖得严严实实。

  据专家分析,在我国众多商品都有“三包”规定的情况下,作为大件消费品的汽车未能实现“三包”的原因颇多。首先是来自于厂家的抵制。我国曾打算实行汽车召回制度,却受到众多厂家的抵制。因为对于产品质量差的厂家来讲,“三包”规定的出台会使他们陷入困境。而产品质量较好的厂家担心车主会将所有故障推给厂家,厂家因此会吃不消。召回制度尚无法实行,更不用提退、换车了。

  其次来自于汽车消费环境。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并不是仅仅承担了购车款,还有许多附加费,如消费税、增值税、城建费、道路建设费等缴到了汽车相关管理部门。而一旦出现退、换问题,车款能退,但这些费用包括上牌及使用过程中的价外费却很难退掉。这笔损失是厂家、商家、消费者都不愿承担的,应该由谁承担目前还没有规定。

  第三,缘于政府的保护。对于我国的汽车工业来说,政企合一非常严重。“厂长后面有市长”,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是政府支持的,对于尚处于婴儿期的汽车工业来说,政府是要全力保护的。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真要出现大批的失业工人及闲置的厂房和设备等等,是国家无法承受的。此外,许多厂家没有实行产销合一制,也给退、换车带来了障碍。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今天国家有关部门尚无制定汽车“三包”规定的打算。

  消费者呼唤“三包”

  目前国内汽车整体质量水平不是很高,汽车的零部件多、技术发展快、整车质量要求高,汽车出现“产品缺陷”和“质量瑕疵”实难避免。这一点消费者都能理解,无法理解的是厂商对待消费者的态度。国内某著名轿车生产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不时被消费者告上法庭,但厂方一直未能受到严厉的惩戒,没有认真进行反省。前不久终于在南方某地发生了上千辆车成批出现质量问题的严重事件。显而易见,法律的宽松和空白,姑息纵容了企业对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视而不见,最终酿成了恶果。

  汽车承载的是消费者的安全,它是一种对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极高的消费品。汽车第一次出现问题,消费者就已经在冒着生命危险了,再等下去,消费者的生命谁来保障?因而消费者迫切呼唤“三包”规定的出台,以切实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消费者自身也是促使“三包”出台的推动器。从美国、日本等国的汽车召回制度来看,最初都是在消费者的压力下实行的。因而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自身应该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原动力,在法规制度还不完善的时候,消费者特别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定自己维权的信心,合法权益绝不能轻易放弃。如果都像前文的刘先生那样富有秋菊打官司的执著精神,汽车维权的问题有望早日得到解决。

  随着加入WTO日期的临近,越来越多的外国厂家打算介入中国市场,并且表示要把召回制度带到中国来。这对于尚未成熟的中国汽车业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届时,面对纷至沓来的外国厂家,面对日甚一日的市场竞争,有关专家指出,汽车企业再不觉醒,相关法律再不出台,即使政府再下大力气搞保护政策,国内汽车厂恐怕也难逃破产灭亡的命运。但愿这一刻不要来临。

  (房启珍 夏璐)

  《市场报》(2001年08月07日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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