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3月6日电(记者文远竹、明星)长沙三菱“帕杰罗”问题车司机李志明今天向记者透露,他已委托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文胜,准备明天正式向日本三菱公司发去公开律师函,索赔200万元人民币。
李志明去年12月25日在长沙驾驶三菱“帕杰罗”越野车因刹车失灵撞伤行人陆慧,伤者陆慧至今昏迷不醒,医疗费已用去16万多元。
准备明天发给三菱公司北京事务所的这份律师函称,三菱公司隐瞒了帕杰罗V31设计缺陷,没有履行告知消费者其产品性能的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三菱公司应予以李志明购车款双倍的赔偿。同时因车辆自身的设计缺陷而酿成的惨剧,给李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造成较大的损害,因此,三菱公司的赔偿还应包括李志明垫付陆慧的医疗费用7.55万元,误工费、处理该事件所需费用、精神损害费等,共计200万元。
律师函还表示,三菱公司虽然在救治伤者陆慧方面的态度有所好转,但却没有充分考虑三菱帕杰罗V31消费者李志明的权益。这份律师函希望三菱公司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给予李志明一个明确的承诺或答复,逾期他们将依法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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