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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逾50个快速理赔服务点 推广现转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 08:15   南方都市报 字号:

  逾50快速理赔服务点覆盖深圳,或有利于快赔推广

  开车时遇到小磕小碰,大多数人都把车停在原地而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查勘员,随之而来造成交通大堵塞。其实通过快速理赔就能缓解这种现象,但在深圳,因为只有三个理赔点,快速理赔一直很难推广。

  日前深圳关外39个快速理赔服务点建立,关内理赔点也将扩容。但骗保现象仍是保险公司头疼的问题。

  快速理赔难在骗保这道坎

  日前,深圳各保险公司拟在特区外建立39个快速理赔服务点,据悉,特区外理赔服务点主要分布在龙岗区和宝安区,其中龙岗区11家,宝安区27家,具有地域广、分布比较扩散的特点。这些网点是各家保险公司的定损中心,均为信誉较好的修理厂,由深圳保险同业工会将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资源进行整合,作为保险行业共同的服务网点。

  快速理赔点扩网对于车友而言应该是个利好消息,但车友对快速理赔并不十分认可,一些小事故依然坚持等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到场,部分保险公司也提出没有保存现场将无法索赔,使得快速理赔难以广泛推进。

  快速理赔服务点无法得到认可的原因在于,首先,道路交通法赋予了车主自行协商事故责任的权利,事故双方对交通法不熟悉,导致双方无法对事故责任达成一致,需要交警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而保险公司自身也有无奈之处,由于赔案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骗保骗赔现象较为严重,部分修理厂抓住快速理赔点无现场无法比对痕迹的漏洞,故意制造虚假事故来骗取保险赔款,所以保险公司宁愿增加查勘成本也要查勘现场。

  另一方面,运营成本较高限制了服务网点的数量,同时车主也习惯了发生交通事故后等待保险公司查勘员查看现场的处理方式,所以部分车主宁愿在事故现场等保险公司,也不愿去服务网点。

  依据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每年骗保骗赔造成的损失占保险公司赔款的30%,由于快速理赔具有快捷方便的特点,不需要勘查事故现场,可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责任后到快赔点进行处理,当保险公司对事故性质无法确认时,没有现场照片保险公司就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由于小额案件数量太大,交警部门也无法对碰撞痕迹可疑的案件进行痕迹鉴定,最后造成车主与保险公司产生矛盾。

  为杜绝或减少骗保骗赔现象,最近保险行业协会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实行赔款直接赔付给被保险人的制度,修理厂实行黑名单制度,以及与交警局进行合作等,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骗保骗赔案件的调查及处罚力度。

  日平均受理事故车250辆

  据了解,深圳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150万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加上长期在深圳行驶的近20万辆港澳车和外地车,总计5200多公里道路行驶的在用车辆超过160万辆,车辆密度超过300辆/公里,已远高于国际标准极限值240辆/公里。

  “如果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每天都要对千余辆堵在路面上的事故车进行勘查,或是等待处理,将会对深圳的交通造成更大的压力,由这些小刮碰所带来的路面拥堵难以想象,同时也影响广大市民的出行。”深圳保险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特区内三个快速理赔服务点共受理保险事故159641件,每日平均受理案件125件(1278天计),未受理案件11939件。进驻快速理赔点的机动车约32万辆,相当于平均每天减少路面等待处理事故车250辆左右。其 中 对 属 于 快 速 理 赔 案 件 的147702宗事故进行快速处理,结案率92 .5%。自特区内快速理赔服务点设立以来,对缓解深圳市区道路交通压力、疏导交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快速理赔服务点谋划已久

  据悉,去年初,深圳保险业就成立了特区外快速理赔服务点工作小组,该小组由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太平产险深圳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深圳市分公司等理赔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理赔服务点的选址,对外确定与4S店的合作模式,对内完成保险公司进点和点内合作规划设计,以及协调和处理服务点在建过程中的各种具体事务等工作。

  由于宝安、龙岗两区地域广,交通状况和治安状况比较复杂实际,自去年6月以来,工作小组成员对特区外交通环境、保险工作环境、保险运营环境、治安环境、区域建设环境和人口分布状况,以及对各公司推荐或要求与保险业合作的4S店进行了充分评估和考察,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在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的协助指导下,选择了39个服务点开展快速理赔服务工作。

  事实上,深圳早在2006年就率先实行保险车辆快速理赔服务工作,并在特区内银湖、莲塘、月亮湾设立了三个快速理赔服务点。

  但特区内三个快速理赔服务点分布过于集中,数量较少,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为适应事故车辆激增的要求,深圳保险行业同时对特区内各公司的理赔网点也进行了资源整合,按照特区外的服务模式,在特区内主干道、交通便利的区域将增设12个新的服务点,预计5月下旬就能对外开展理赔服务工作,以满足广大车主的修车理赔需求。

  据了解,新增设的服务网点为罗湖区3家,福田区5家,南山区4家。这些网点的操作模式与关外服务网点相似,对外开展理赔服务工作后将有效改善关内服务网点少,以及车主发生事故的地点距网点远的缺点。

  记者了解到,各保险公司将进一步简化各项索赔手续,尽量缩短结案周期,同时加强对各公司理赔查勘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对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的,保险同业工会指出保险公司应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那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预付款?都邦保险深圳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大额车险赔案,在预付赔款的服务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交强险的垫付,不管责任是否认定均可在交强险条款约定的限额内进行垫付,只是有责和无责垫付的限额有所区别;另一种是商业险垫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预付赔款:需确定事故责任;需确定已支付费用;需确定是否属保险责任;垫付金额比例不得超过已产生费用的50%。

  车主温馨提醒

  广大车主在快速理赔过程中,须积极配合服务点开展快速理赔工作。如有可疑案件、双方反悔案件和有争议案件,服务点会妥善保存事故相关资料和照片,第一时间知会相关保险公司,同时请驻点交警或通知辖区交警协助处理,并按正常理赔程序处理。为了方便车主后续理赔,如果车主发生路面轻微交通刮碰事故,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应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到就近的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在事故定损方面,涉案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的,可在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予以确定损失,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由涉及的保险公司协商处理。

  哪些事故属于“快速理赔”处理范围?

  经了解,凡符合以下六项条件的保险事故,均属于“快速理赔”处理范围。

  一是在深圳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轻微碰撞事故(不含单方事故)。

  二是未造成人员伤亡及第三者物损。

  三是当事人各方均在深圳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车辆保险的。

  四是当事人各方均判断车辆能够安全自行驾驶的。

  五是当事人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对事故责任达成初步共识的。

  六是当事人各方同意按“快处快赔”机制处理,并承诺共同前往快速理赔点进行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的。

  如果事故发生后,属以下情况的,均不能按“快处快赔”处理。一是机动车无号牌,未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或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二是无年审检验合格标志;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饮酒的。三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肇事后离开现场的。

  南都记者 庄思思

(编辑: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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