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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查超速 超速20%以上重罚超速50%吊销驾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8:4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 李剑英) 从2005年11月21日开始,交管部门在高速公路、国道、主要省道集中投入测速设备,严查机动车超速。公安部表示,对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司机,交管部门将一律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照。

  重罚超速20%以上的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了解到,自今年11月20日起至明年3月1日,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据介绍,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将高速公路、国道、主要省道和旅游路线作为秩序整治的重点路段,集中投入测速设备。公安部要求,每个交管大队至少要设置两处查处超速行驶的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对超速20%以上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严查客车超员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客车超员发生率不超过5%、重点路段的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10%。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和高速公路省际、市际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对超员客车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

  集中报废机动车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以公路巡警中队为单位,查纠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量不少于总查纠数的20%。年底前,公安部门还将开展集中报废机动车的专项行动,通过发放通知书督促车主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从而使报废注销率和告知率达到100%。另外,公安交管部门还将汇总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年内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对负有主要以上交通死亡事故责任或交通违法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将禁止从事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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