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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调查:合法收税为何被误作“新的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7月19日 09:04  中国汽车报

  7月15日,记者受报社派谴,赶到南昌,在兄弟单位一位同行的支持配合下,调查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车主的投拆情况。

  上午9时多,记者驱车直奔南昌县交通稽查征费所。在现场看到,尽管当天气温高达摄氏38度,仍有一拨一拨汗流浃背的车主前来缴费。其中,持有地税所出具“非营运车辆”证明的车主,缴纳养路费后即领取凭证。反之,在缴纳养路费后,再到地税局在交通稽查征费所开设的窗口前缴纳营运车辆税,否则,养路费缴纳凭证暂扣。

  (标题)稽征所所长张文生说:一些公民纳税意识差,把国家税收视作负担,要求照顾不缴的、要求减免、少缴或是干脆逃避不缴的不乏其人。

  记者当场采访了稽征所所长张文生。据他介绍,南昌市营运车辆税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南昌市营运车辆税收的规范管理,有效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经市政府批准,将南昌市营运车辆税收委托江西省交通稽查征费局南昌分局代征。规定凡南昌市范围内(含四县),除城市客运出租车及经主管地税部门认定,实行查帐征收的纳税人暂不实行委托征收外,对利用车辆从事运输活动取得运输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自今年1月1日起,均需要到委托代征部门申报缴税。对今年1月1日前未缴、少缴应纳税款的车主,需主动前往办理纳税事宜。从今年7月1日起,每月10日前到稽征所申报纳税,逾期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加收滞纳金。

  张文生说,由交通稽征部门代征的营运车辆税收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其税款征收核定标准如图所示: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南昌县的做法合理合法,营业税等所收的4种税都归南昌县地税局征收。

  张文生坦言,其实,南昌市的营运车辆税收历来有之,只是具体执行中不规范,时紧时松、时收时不收,随意性较大。再加上一些公民纳税意识差,尤其是部分、个体户素质不高,把国家税收视作负担,要求照顾不缴的、要求减免、少缴或是干脆逃避不缴的不乏其人。因此当关于“利用车辆从事运输活动取得运输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需要到委托代征部门申报缴税”的通告公布后,确实引起不小反响。尽管南昌市有关部门在各代征点和公共场所广为张贴通告,省市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先后进行宣传,但一些私车主仍不理解、不配合。从中使我们得到警示,依法征税要规范、持之以恒,才能不断培养、引导公民自觉主动纳税的意识。

  张文生说,南昌县私车总量与其它区县相比算不上最多,因此区别是否属于营运车辆有三个途径,一是由客运公司提供已办理正规手续而挂靠从事客运的私车名单;二是私下搞营运被交通稽查大队查获记录在案的;三是经地税所调查后开具“非营运车辆”证明的。在“开证明”问题上,交通稽查征费所向税务部门提出建议,对一时难以认定营运与否的车辆,不要僵持,可以先开证明,日后一旦查获,则不仅如期如数迫缴税款,还将课以重罚。

  至于有投诉称“强制缴费半年造成一次负担太重”,张文生认为“没有听说过”。他说除了规范摩托车要全年一次征收养路费外,其它车辆月、季、半年甚至全年则由车主任选,不允许强制性数月合征。

  南昌县莲塘地税分局分局长王卫表示:有疑点的车辆暂扣养路费缴纳凭证的做法乃“不得已而为之”。

  对张文生所长的采访结束后,记者的视点集中在各地税所开具“非营运车辆”证明的真实性、可靠性上。为此,记者旋即又驱车赶到南昌县莲塘地税分局采访。

  分局长王卫介绍了出具证明的过程。他说,分局下属各地税所有区域细分的税务专管员,一般对所辖区域的车辆及其使用情况比较了解。本着一视同仁的原则,必须有两名以上专管员进行了解核实后签字,继而由分管股长复核签字,再报主管局长签字批准。出具证明一事省市地税局十分重视,三令五申:“谁失职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地税局打算在各征税点设公告栏,将迄今已开具证明车辆的车主、车号、车型一一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真正做到出具证明的公开、公正、公平性。

  王卫对有争仪、有疑点的车辆暂扣养路费缴纳凭证的做法似乎流露出“不得已而为之”的意思。他说,机动车最大特点是流动性大,很难管。客运、货运有许多是“暗箱操作”,一个电话就能接业务,对方需开发票的,可以“借壳”开票后由开票方代缴税款。对方不要开票的,就漏逃税款。因此,对这些车辆需调查,而调查又不可能轻而易举,时间稍长,车主就大为不满。造成这种情绪对立的原因,不排除有关部门在运营车辆征税的操作上存在宣传力度受不够和手续烦琐的弊端,假如我们的操作简洁高效,再加上公民能不断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将包括营运车辆税收在内的各种赋税纳入良性循环的健康轨道,就不存在“出具证明”之类的被动之举。

  与南昌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吴德华交流,征税部门应有尊重、爱护纳税人的意识,事前的解释细一点,宣传透一点、覆盖面广一点。

  采访的最后一站,记者来到了南昌县县委宣传部,与副部长吴德华坦率地交流了看法。

  看法之一,关于实施营运车辆税收一事之所以引起私车主们较大反响,看来是轻视了将原来不规范的征税工作向规范化扭转的艰巨性、细致性。诚然,公民应有自觉纳税的意识,但征税部门也应有尊重、爱护纳税人的意识。如果事前的解释细一点,宣传透一点、覆盖面广一点,就不会在一些车主中产生“新增的乱收费”等曲解。

  看法之二,缴纳养路费理应收到相应的凭证,如果因车主一时拿不出地税局开具的证明而硬将缴费凭证扣押,客观上侵害了纳税人的权利,不能简单粗糙地将养路费和营运车辆税收人为地“株连”,应该寻找一个让人心服口服的两全之策。

  看法之三,将1000多辆已由地税所开具了证明的车辆“档案”公诸与众,不失为一个贴近纳税人,又能让征税部门自警自律的好点子。可惜至今尚停留在想法上,并未真正付诸实施。简单易行、效果显著、能让大家放心的举措自然是越快到位越好。

  吴德华对记者的看法表示赞同和感谢。他说,南昌县日前正在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县内“一园三区”特色经济的招商引资已取得很大的进展。许多项目已从构想转化为现实,而机动车、特别是私家车的发展,无疑是南昌县经济起飞的纽带。既要让营运车辆税收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加法,又要确保广大私车主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和主劝热情的工作方法。

  吴德华最后强调指出,媒体记者冒着酷暑专程赶来实地调查采访,及时把群众的意见返馈到有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客观评价,与地方坦诚交流沟通,无疑是对地方政府极大的爱护和鞭策,从中可以体会到媒体在社会舆论监督中的作用和力量。

  编后:

  国务院办公厅曾于年初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各直辖机构发出《通知》,要求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整顿道路站点,要求各项整顿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当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通知》要求,抓具体落实,大力清理整顿汽车消费、使用环境。那么对汽车乱收费的现象有没有减缓?有关人士称,现在还不能下结论。

  一方面,我们呼吁制止乱收费;另一方面,我们呼吁营运车辆的车主自觉履行纳税人的义务,该交的税一定要交。有关人士认为,我国的税收不重,而是负担过重,因为清理整顿后,税增了,而费不减,致使纳税人的负担过重。

  由于本报一直在呼吁改善汽车消费、使用环境,使得车主们愿意向本报反映他们遇到的问题,不想糊里糊涂地让交什么钱就交什么。虽然此次南昌县的依法征税被车主误作了新的乱收费,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车主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了。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清查各地的乱收费情况。本报也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让大家早日拥有一个透明、公正、舒心的消费环境。(程田华本报记者张煜林)

  《中国汽车报》(2002年07月1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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