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开车误撞路人致人死亡,父亲为儿顶罪投案自首,公安全力侦查查明真相,父子二人双双入狱同领刑罚。昨日,记者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获悉,儿子李甲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父亲李义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3年9月7日7时许,李甲无证驾驶父亲李义的农用车往化工厂区送白灰,李义坐在副驾驶位置陪同。8时15分左右,李甲驾车在厂区称重后,在下磅过程中没有及时注意车前情况,将正在路上打扫卫生的刘震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当天,李义于8时25分拨打电话报警,称自己驾驶农用车在化工厂区将人撞伤。但经公安部门侦查,发现系李甲驾驶该车辆肇事,并于2013年9月26日对其进行讯问,李甲供认不讳,至此,李义才如实供述。
案发后,李义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害人家属另行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民事赔偿,李义补充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30000元,被害人家属对李义、李甲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