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1日讯(大众日报记者 袁涛) 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上通过《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将于近日发布实施。根据预案,我省将根据天气污染程度发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并分别启动Ⅲ、Ⅱ、Ⅰ级响应,其中红色预警时将在主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并分别启动Ⅲ、Ⅱ、Ⅰ级响应:当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发出黄色Ⅲ级预警、启动Ⅲ级响应,主要措施包括:火电、钢铁、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城市主城区禁行黄标车,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当预测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发出橙色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响应,主要措施包括: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火电、钢铁、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所有施工作业。当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发出红色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响应,主要措施包括: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停止除保障群众基础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