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日免收“五路一桥”费 可行
■限行时间:2012年10月8日—2013年6月30日 ■退费金额:家用轿车大约40元
早报讯(四川日报记者 李寰 庞莹)“对限行期间车辆免收‘五路一桥’通行费的建议可行……”3月27日下午,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蒲虎收到一封来自成都市发改委的来信,对其今年在成都市两会上提出的“限行日免收五路一桥费”的提案给予回复。“发改委的及时回复,反映了政府部门对待民生的重视,这是政府尊重法律的体现。”3月28日,蒲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成都市发改委回复称,该提案交由市交委具体落实。发改委在转交给市交委的意见中提到,该市机动车实行限行以来,每辆车每年有多少天限行,就应免交相应天数的通行费,这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了避免退费成本高,建议采用直接冲抵下一年度“五路一桥”通行费的方式予以落实。
针对读者最关心的“尾号限行”截止时间的问题,昨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明确表示,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管时间仍为2012年10月8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按照这个限行期间计算,家用轿车车主能够得到大约40元退费。
据悉,目前,成都市交委已收到发改委的建议,表示将对免收限行期间“五路一桥”费进行研究后,再出台具体实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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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路一桥”即成都市三环路、人民南路南延线、老成渝路成都至龙泉段、成龙路、成洛路、火车南站立交桥,其总长度为116.4公里,成都市六城区及龙泉驿的车辆每年需缴纳的费用为:一类车400元、二类车600元、三类车1000元、四类车1200元、五类车1500元、摩托车80元,而二圈层、三圈层则按此收费标准,每年缴纳60%和30%的费用。
2002年12月,成都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五路一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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