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春刚) 春节期间,看着别人一家团聚,长春市民赵女士每日以泪洗面,“一闭上眼就想起去世的丈夫,他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的,抢救9天后走了,可是公司却不给认定工伤!”
妻子:丈夫开车时突发脑出血
赵女士说,她爱人叫刘洪波,今年47岁,是306路公交车司机,“他已经开了20多年车了,一直很敬业。”
2月1日4时许,上早班的刘洪波离开家。中午,赵女士接到电话称,丈夫病了,让赶快去医院。来不及多想,她立即来到长春市中心医院。
“我看到他时,他已经说不了话了,身上也是湿的!”赵女士说,医院诊断是“2月1日13时13分,半小时前,患者右侧肢体活动不灵,意识欠清,初诊脑出血。”
赵女士说,当时爱人正在开车,发病后,他先通知了公司的人,后被急救车送到医院,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赶到医院,帮垫付了医药费。医生抢救后,刘洪波一直没有苏醒,靠呼吸机维持了9天。2月10日上午,刘洪波因脑出血去世。
在照顾丈夫期间,赵女士了解到,“当时他感觉不好,就先将车停在了路边,又通知了对班司机来接他……”
这几天,她一直为丈夫的后事奔波,“他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的,应该算是工伤!”为此,她和公司方面谈了多次,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对班司机:当时车已开出站台
“当天12时15分至20分之间,他给我打的电话。”对班司机黄师傅说,“当时刘洪波问我在哪呢,接着说车在自由大路坏了,一会儿又说受伤了,摔人了!”黄师傅听得有点糊涂,这时刘洪波说话开始不清晰,她又问了几遍,才知道刘发病了。
因为车队距事发地点较近,黄师傅先通知了车队,随后赶到自由大路附近,此时刘洪波已上了急救车,身子已不听使唤了。当时车已开出站台,停在路口的慢车道上,乘客也都下车了。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长春公交集团南通公司王经理说,刘洪波在开车时发病,给对班打了电话,当时意识还清楚,公司知道消息后,立即派人赶过去,联系了急救医生送到医院抢救,并积极处理此事。为保证治疗,班子成员先凑了1万元垫付了医药费,职工还有医疗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去世的,参照工伤处理。而刘洪波去世是在发病后第9天。对于刘的后事处理,公司该承担的都会承担,一定会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如果家属不满意,建议走法律程序。
律师:可以比照工伤 双方协商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国家确有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刘洪波作为公交司机,发病是在车上,9天后去世,可以比照工伤处理,这需要家属和公司协商,如协商不成,家属应走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