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半,一辆车牌号为浙J456*Q的白色现代轿车被玉环县楚门交警拦下,要求驾驶员配合接受酒精测试。该车驾驶员陈某称自己是肺结核病患者,不能喝酒,这病要传染的,希望不用测试。在民警的坚持下,检测后发现该驾驶员酒精含量达到0.301mg/ml,已属于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标准为大于0.2mg/ml)。
面对事实,陈某无话可说,但却不能出示本人驾驶证。经过交警再三询问,陈某才交待,自己早在两个多月前,就因醉酒驾驶被楚门交警处罚,驾驶证还被依法扣押在交警部门。
上一次违法行为扣押期限还未到,这一次又故伎重演,陈某的妻子闻讯匆匆赶来。出人意料的是,她一再要求交警对自己丈夫严厉处罚。原来,陈某确实是肺结核病患者,医生早有嘱咐严禁饮酒,但陈某总是不听家人规劝,照喝不误,而且经常酒后开车。当天,家里新轿车上牌第一天,酒后的陈某又手痒摸起方向盘,再次被交警查获,难怪无奈的妻子希望交警给丈夫一个深刻教训。
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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