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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经销商瑞孚失信 提到新车已“一岁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6日 09:58  汽车007周报

  今年10月,消费者老黄在位于江杨南路的上海瑞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孚”)购买了某品牌车辆。为了购车时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消费者黄先生表示:“可以接受09年以内的库存车”,就是他这么一句话引发了之后一系列的纠纷。

  买到库存15个月的车

  老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买车时与经销商曾有一番议价,最终在9月底按照“优惠2万元+5000油卡”的价格从经销商那里购买了该品牌顶配车型,代价是购买“09年以内的库存车”。“当时市场上该车的优惠只有5000-6000元,我能按照这个价格买车非常满意。”老黄告诉记者,签订预定合同后,在10月初提车时却发现了问题。

  “我一看车辆的生产日期,就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老黄表示,经销商提供的车辆生产日期是2008年7月,也就是说该车到老黄提车的当天已经有了15个月的库存时间。为此,老黄当即和经销商进行了沟通。对于老黄的疑问,经销商认为对于“09年库存车”的时间概念是老黄和他们之间存在的理解问题。经销商告诉老黄,之前承诺的“09年库存”是指车辆到店的时间而不是生产日期。“对于经销商的说法我没有办法认证,只能在提车时让经销商在出库单上写明事情的经过。”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老黄在当时车辆的出库单上写明:“车辆的生产日期与原本约定的有所不同。”由于出库单只有一份,老黄将写着字条的出库单交给了经销商。

  事情的真相是否如老黄所说?记者11月13日来到了上海瑞孚,展厅经理徐先生和当时销售员沈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徐先生拿出了一份存放在经销商处的预定合同,该合同上明确的注明了车辆属于库存车辆,所以才会有这样大额的优惠;并表示在买车时就已经和老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如果老黄认为当时写过一句出厂时间有差异的字句,那么请他出具这个文件。”徐亮表示,老黄付车款和上牌前都确认了自己所购的车辆才委托上的牌照,如果有异议的话当时就可以提出,也可以选择不要该车辆;但他没有提出异议,那就说明消费者认可了;距离黄先生这辆车上牌与提车的时间已经使用一个多月的时间,现在再提出的问题,让经销商方面难以理解。

  销售员私下赠送两次保养

  采访时记者发现,当时销售给老黄车辆的沈先生曾经给老黄写过一张字条,上面表示能够免费赠送2次小保养。对于这张字条,老黄的理解是销售员安抚自己的一种手段。对于这张纸条,销售员沈先生坦言承认,在上牌阶段由于车辆合格证的原因,让客户两次没上到牌照,为了缓和老黄的情绪,作为经销商还额外赠送了1000元的油卡。“我们卖车给老黄,算上油卡一共优惠了2.6万元,另外还赠送了4000元的装潢,如果他不要这个车当时就可以不提车。”

  可是记者在老黄那里确听到了另一种说法,“6000元的油卡里面有一部分是之前买车上牌阶段出现过另一场纠纷,经销商给予的补偿。”老黄表示,买车上牌时经销商原本承诺给予一个自己认可的牌照号码,可是在最后上牌阶段老黄发现经销商给其是一个新的牌照号码,与之前的承诺有所差别,而油卡中有部分价格就是这次双方交涉中经销商的补偿,与早先约定车辆的日期没有直接关系。

  消费警示>>>

  沪上各品牌汽车经销商提供的合同模本各不相同,具体涉及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更是千差万别。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多留些心眼,对合同文本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尽早提出并要求经销商修订,以避免之后的矛盾。

  新闻调查

  经销商服务确有缺陷

  虽然事件的经过只有当事双方参与,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作为汽车经销商的上海瑞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进行汽车销售时,存在一个相对严重的服务问题。

  上海瑞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给记者出示了一份与老黄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记者发现这份合同与其他经销商提供的购车合同有着很明显的差别。

  一般沪上主流经销商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利,大多会采用一种可以复写的订车合同或者买卖合同,采用这种合同的好处在于,合同双方写完约定的内容后,几联合同完全一样,不容易在之后产生纠纷,这种合同多为三联。可上海瑞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却是两张A4纸的汽车销售合同,不是复写。展厅经理徐亮表示,这种合同是他们公司签订合同的统一模本。但记者发现这种合同存在很大隐患,如果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有所承诺而经销商又不愿意履行,经销商只要将自原本敲章的位置用白纸覆盖并在合同中加入其他限制条款后拿去复印,复印完后再敲上经销商的章,那么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就有所不同,一旦发生后续的纠纷消费者手中拿着是不同的合同则在维权方面就会显得极其被动。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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