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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出租车企业应公示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 08:45  新京报

  专家称通过燃油附加费平衡油价压力“合理”

  王姝 蒋彦鑫

  ■ 专家观点

  “加收燃油附加费,国内其他城市早已采取了这一价格调整手段,就连香港也采取相同的应对策略”,昨日,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通过燃油附加费平衡油价上涨压力“合理”,但出租车公司应该公示运营成本,让乘客交得明白”。

  据其介绍,哈尔滨、西安、武汉等城市,几年前已开始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同为1元钱。油价再次上涨后,香港也开征相同性质的费用。

  “按计价器交车费,已经包含了油费。但是,如果在涨价和燃油附加费之间做个选择,那么燃油附加费是个两全其美的做法,对出租车司机、乘客都有益”。他说,2006年出租车提价时,北京已经确定了出租车租价、油价的联动机制,因此,本次油价上涨,北京不经听证程序开征燃油附加费,并无不当之处,而且1元钱收费标准,乘客群体有能力接受。

  他认为,共同分担油价上涨成本的四方中,政府补贴不是长久之计,乘客、出租车司机经济能力有限,所以,“出租车公司的运营成本,应该抖搂清楚,比如出租车司机交的份钱数量、去向,应该算清楚,让大家了解企业、司机的压力,乐于分担油价成本”。

(编辑: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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