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8月13日电黑龙江鸡西市检察院披露,8月5日发生在鸡西的“路虎撞人案”肇事人张喜军已被批捕,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0岁的张喜军,现在鸡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工作。8月5日中午他和3个朋友一起喝酒至傍晚,酒后驾驶车牌照为黑G96G17的黑色路虎吉普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与伤者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其间,张喜军向后倒车,又撞到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向前驶出10米左右,撞上围观人群,导致2人死亡,10余人受伤。
鸡西市警方表示,张喜军无照并醉酒驾车,在撞伤两人且车周围都是行人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终止,涉嫌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警方向检方提请批捕后,张喜军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