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日前已经向密歇根州的两个法案提出修改建议,目的是推进其在该州的无人驾驶项目,理由是“担忧一些没有整车制造业务的公司,譬如一些硅谷科技公司会被排除在无人驾驶相关法规之外”。
两项立法是密歇根州的第995和997号参议院法案,对在该州内进行的自动驾驶技术研究进行了相应规范。这两项法案都在参议院中获得一致通过并已提交众议院,众议院将于9月20日(本周二)举行听证会。
汽车行业和硅谷科技公司都密切关注着密歇根州的相关法案讨论,因为这些法案很可能会对未来相关法律的制定产生影响,同时也可能会被其他州作为相关法案的效仿对象。
目前谷歌无人驾驶汽车项目CEO约翰·克拉夫茨克(John Krafcik)已向密歇根州议员代表、同时担任通讯和技术委员会主席的布拉福德·雅各布森(Bradford Jacobsen)致信,提出该立法可能会排挤掉非整车制造企业在密歇根州的无人驾驶技术布局。
在 当前已提交听证的法案规定下,仅允许规定的“机动车制造商”,即在美“从事汽车制造和交付”的企业实体能够在密歇根州进行无人驾驶车辆运营业务。法案同时 要求无人驾驶车队必须“由汽车制造商提供或控制”,其潜台词是限制非汽车制造企业利用整车厂车辆,并后装其自动驾驶技术以实现车辆的无人驾驶上路。
“谷歌和其他科技公司可能由于并不向消费者销售汽车,而被列在这些法案的允许对象之外,” 克拉夫茨克(Krafcik)在致信中写道。
“虽然当前参议院的法案可能会更适合传统的汽车制造企业,但我们担心这些分歧(法案中的)可能会被解读为排除其他(无人驾驶汽车相关的)创新的技术,”信中说到。
克拉夫西克(Krafcik)还在信中建议修订法案,内容包括删除在车辆制造商定义中对企业交付车辆的要求,并增加无人驾驶技术生产商,允许这些企业实体部署自动驾驶车队。
Jacobsen并没有向《美国汽车新闻》进行任何回应,但是密歇根州参议员迈克·科沃尔(Mike Kowall)告知《底特律新闻》的消息,立法机构正在评估谷歌的修订建议,并会对法案进行更新,并有望在下周召开听证会讨论。
如果立法机构对谷歌所担心的问题不做出任何行动,谷歌就需要更多与汽车制造商合作来使其无人驾驶系统在密歇根上路了。在今年五月,谷歌与菲亚特克莱斯勒公司达成合作,欲推出100辆无人驾驶Pacificas小型货车(MPV)。
附:谷歌无人驾驶汽车项目CEO约翰·克拉夫茨克(John Krafcik)亲笔信原文:
责任编辑:刘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