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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无牌将罚款 超标车有过渡期

http://auto.sina.com.cn  2014年02月25日 15:06  东方网   字号:

  东方网2月25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号实施,目前道路上大量存在的无牌无证、外省市号牌或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被纳入规范管理范畴?昨天,市交警总队公布了具体细则,给超标车留出了三年过渡期。自今年3月1日起将在全市158个申领点为这些超标车、无牌车开办“临时号牌”,届时,车主在签署了车辆来历承诺书并经过审核后能够申领。根据规定,2017年3月后,“临牌”失效,车辆将禁止再继续驶上道路。  

  外牌车也需领牌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凡是在上海行驶的电动车都必须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车执照,外省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也应当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且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的牌证,并且按照规定安装。

  办法明确,3月1号起,上海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记者了解到,届时,上海将对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证和“临时号牌”。对于已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外省市号牌),可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进行登记审理。其要求为:车辆为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应当在2014年3月16日前申领;车辆为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

  超标车将有三年过渡期

  目前,上海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由市经信委牵头编制的产品目录纳入了2600多个品牌型号的产品。但实际上,上海道路上已经存在的大量外省市号牌电动车,绝大多数为超标电动车,不在产品目录内。考虑到这部分市民的实际利益,若一律禁止其上道路行驶,将给市民带来经济损失和交通出行的不便,为此,将施行过渡期管理措施。

  据介绍,从今年3月1号起到8月31号止,交警部门将限期核发“临时号牌”,9月1号后停止核发。市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梅根表示,如果9月1号以后非机动车没有正式号牌、没有临时号牌而行驶上路的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临时号牌可以一直使用到2017年的3月1号,市民有三年时间来对手头的车辆进行自行淘汰。此后,临时号牌失效,也意味着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在上海全面被禁。

  158个申领点就近办理

  此前,众多大功率电动车或非产品目录电动车在上海无法办理上牌,商家为图利,为购买者办理外地号牌,甚至以假牌假证蒙骗。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3月1号起,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从法规上堵住了超标车的源头。而“临时号牌”的政策,也让车主们有足够的过渡时间。

  市民朱先生的电动自行车因为买了好几年,发票找不到了,昨天,他特地来到闸北区一家电动自行车售卖点进行询问关于申领牌照的细则。记者了解到,对于这类车,车主必须本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不得委托办理,在经过交警部门的核查后方能申领“临牌”。

  据悉,从3月1号起,市民可前往本市各区县交警支大队、部分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设立的158个登记申领点,就近办理“临时号牌”申领业务,具体信息可登录上海公安门户网及上海市交通安全信息网进行查询。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将罚款 超标车有三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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