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改向个人征收 油价到底会不会涨
日前,有消息称,在刚刚举办的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官员透露,燃油消费税改革即将从两个方面进行,其中将在征收环节进行全面改革,并且将在部分加油站进行试点,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现行的燃油税),即由向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又要加税?一时间,敏感的“油价”问题再次引来关注,许多消费者感到十分疑惑,向居民征收是否意味着加同样量的油,花的钱会变多?向企业征收与向居民征收到底有何本质区别?
尚未确定
9月25日,记者致电北京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询问是否已下达文件并将北京作为试点城市征收燃油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内部尚未确定,没有得到具体的通知,具体的还是要问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随后,记者联系了国税总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内部并没有具体的文件与通知。
由于在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国税局官员只是透露相关改革方向,并未给予准确消息,记者随后又联系了中国国税总局批准成立的专业税务网站——中国税网,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所说的算是小道消息,与我们对接的国税局部门没有任何消息发布。此种说法有一定的炒作行为,正式的消息一定会通过国家商务部、税务局等官方渠道发出。”
虽然官方有所否认,但业内人士认为燃油税征收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同日,记者采访了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著名能源经济学者林伯强。他告诉记者:“燃油税明明就是从消费者手中出的,必须要明确到终端纳税人,这样做是对的,也是我们一直向国家相关部门建议改革的,绝对是有必要的。”
市民实际已交付“消费税”
尽管消费者已经交了消费税,但很大一部分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晓,同时,对于支付多少以及通过哪种渠道都很模糊。
9月19日~20日期间,汽车商报记者在北京进行了简单调查。调查发现,18%的车主并不知道自己在加油时所交的钱中已包含消费税,多位年龄在25岁以下的车主;超过50%的市民表示,知道油费中包含消费税,但并不知道具体的金额;仅有10%左右的车主清晰地知道燃油税的具体金额。
实际上,早在2009年1月1日,国务院就决定开始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而久久未实行的“燃油费”征收,最后以“成品油消费税”的形式在油价内征收,具体税额为:无铅汽油按1.0元/升、含铅汽油按1.4元/升、柴油按0.8元/升征收,但国家相关部门采用的方式是向企业征收,并非个人,这也就是为何市民在加油站加油后的发票上,并未出现“成品油消费税”具体金额的明细项目,所以,很多市民并不是清楚地知道,所交纳的油费中实际上包含了燃油税。
以油箱容量40L的车辆为例,加满一次油需322.4元(以北京地区92号8.06元/L油价计算),而在这之中,有40元作为燃油税,通过企业上缴。而每年的成品油税费交给中央支配,主要用于保护公路、延长公路寿命,意在倡导市民减少出车、缓解拥堵,以及倡导节油观念。
林伯强认为,通过企业缴纳燃油税,并不能够让所有居民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缴纳了用于养路的费用,更不能让倡导节能减排的观念得到最大发挥。
那么,市民们真正关心的是,在改变征收方式之后,所花费的钱的总额是否有所改变?
“换个马甲,继续收钱”
林伯强告诉记者:“征收方式的改变与征收的税额全无关系,改变后,所有加油的消费者都能在发票上看到自己关于缴税的明细项目,现在都是不规范的,但是税额应该不会改变,只是明确了缴税的终端。”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副秘书长罗磊却有着不一样的看法,“我认为有借机上升的可能。现在国家大力鼓励小排量汽车,以及一直以来的节能减排政策,”罗磊认为,向企业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的环节只是向公众征收的过渡,“当时在讨论税费改革的时候,争议很大,相关政府部门认为向企业征收,相对来说,反对声音会少一些,执行难度也小一些,但最后还是要让消费者知道,多开车上路就要多承担一定的费用。”
前文提到的在会上透露消息的国税总局官员还表示,消费税本意上是对消费者征收,但是目前中国消费税的征收是隐形征收,因此有必要转为显性征收。他以成品油价为例进行说明,“不要简单对比中美价格,美国不含税,中国是含税的”。业内人士认为,近期油价跌涨频繁,很多人质疑油价到底由何决定,此举将油价构成以及各项税收明确化,也有助于公众对于油价变化的理解。
林伯强告诉记者,这并未是很多人认为的“换个马甲,继续收钱”,而是让市民的钱花得清楚,同时也承担一部分压力,对于倡导节能、环保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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