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减免新政“冷落”混合动力
晨报讯(记者 和玲)3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此通知首次明确把混合动力车型纳入减免行列,属于节约能源的车船一类,减半征收。
同时,三部委还发布了首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首批《目录》中有涉及49款节能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170余款电动车辆免征车船税。减半征收的乘用车,全部为排量在1.6L以下的产品,其中包括大众的1.4T多款车型,通用爱唯欧、凯越;日产阳光、骐达、奇瑞QQ等热销产品。免征车型目录中,目前仅有一汽、吉利、比亚迪三家企业的三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但是在首批《目录》中并没有出现类似新普锐斯这样的任何一款混合动力车型。据悉,对于目前呼声很高的油电混合动力车型目前国家相关部门还在针对具体产品制定细化政策。
对于此次出台的减免车船税新政,业界大多认为对市场影响不大。接受记者采访的经销商表示,“从首批《目录》看,减半征收的车型多为之前有3000元节能补贴的车型,此次减半的幅度大幅降低,实际意义不大,更多是个政策导向。”另外业界认为,对于油电混合动力支持力度不够大,目前该类车型只是属于与传统的小排量车型享受完全一样的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希望在实施细则上有所补充。
- 相关新闻
- 相关问答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