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许久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为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月1日,国家财政部在官方网站上称,目前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基本符合预期
事实上,该《通知》还是有些姗姗来迟。此前,市场人士曾普遍预计,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将于上月出台。
“这基本符合预期。”对于该项《通知》,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徐长明如是认为。而另一观点则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相关方案的出台,已能说明各方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博弈中取得了平衡。此前,曾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家相关部门间就“重点发展的技术路线是混合动力汽车还是纯电动汽车”存在分歧,且政府和行业间难以确定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金额。
不过,这些疑问在这份《通知》中都得到解答。《通知》显示,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同时,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汽车分析师此前告诉本报记者,此为细则中的一大亮点,“对不同种类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的区分,既符合了国家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也明确了我国新能源汽车最主要的发展路径——纯电动汽车。”
然而,在直接将补贴拨付给车企这一点上,有观点认为,用纳税人的钱来补贴少数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者和企业似乎有失公允。但徐长明认为,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及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这项措施有其可取之处,“总之,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这项措施要在总体上为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作贡献。”
试点基于产业基础
“更重要的作用在于,这项《通知》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问题、如何让消费者称心购买及产业配套设施尚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徐长明分析称。据悉,在这些方面,《通知》规定,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对于此次试点的5座城市,徐长明认为,有一个共同特点是有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基础。据悉,这5座城市分别有着一汽、奇瑞、比亚迪等立志于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企业。“《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其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性,对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也将起到促进作用,进而促进车企的良好发展。”徐长明指出,“同时,地方政府也将乐于建设与新能源汽车有关的配套设施。还有一个因素是,在试点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相对而言,都可在这些城市得到圆满解决。”
补贴政策“前奏”
与此同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有观点认为,本次《通知》的下发仅是整个补贴政策的“前奏”。按其报道的说法,除上述《通知》外,近期,国家相关部门还可能会发布《私人新能源车补贴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其中或将阐述新能源车私人购买补贴的实施办法、受惠新能源车的技术标准等内容。Source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