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陆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17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中取消了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等限制,将于明年4月1号起正式施行。
据统计,至2009年11月底,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超过9400万辆,占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半壁江山。为方便在暂住地生活的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新规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
在申领程序上,新规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进一步简化了申领程序,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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