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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海外“特保”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2日 09:09  车世界·汽车产经报道

  美国轮胎特保案确实开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日前,阿根廷和巴西已表示,将联合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这无疑是受到了美国轮胎特保案的鼓舞。可笑的是,这两个国家尚未确定展开联合调查的产品范围,真是为“特保”而“特保”。但这无疑是一个信号:作为我国重要的出口产品,汽车零部件很可能会频频遭到“特保”阻击。如何破解“特保”阻击?已成为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何为特保?“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是西方国家对他国出口商品“数量激增”的贸易制裁手段。

  中国在加入WTO时曾承诺,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数量增幅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这些WTO成员国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由此看来,美国轮胎特保案并没有超出WTO的游戏法则和我们承诺的范围之外。问题是如何界定“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尽管有专家称,美国夸大了美国汽车轮胎产业的“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甚至有人肯定地表示,中国在WTO肯定能打赢这场官司。但长达两三年的过程,让这场官司失去了意义。因为,那时即使我们官司赢了,美国轮胎特保也已三年期满自动取消了。因此,对海外“特保”,走WTO仲裁之路徒耗工夫,意义不大。

  与当事国直接沟通,说服他们放弃“特保”,基本上是“与虎谋皮”,不会有大多效果。情况是明摆着的,人家已经决定“特保”了,就是已经确定受到了“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我们却要让他们接受我们没有对他们构成损害的说法,其可能性是犹如“骆驼穿针眼”。

  在美国布什政府时期,曾有过6次针对中国的贸易案,最终都没有实施(其中4次是被布什否决的)。理由都不是因为美国政府和总统认为这些提案不公正或证据不足,而是从避免影响中美两国政府关系考虑的。也许有一天,奥巴马会把终止轮胎特保作为向中国示好的橄榄枝,对此,我们除了感谢还能说什么呢?

  因此,对海外“特保”,被动地“救火”是于事无补的,是费力不讨好的。往往到最后只能用贸易报复来应对,其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所以,主动的预防,是破解海外“特保”困局的有效思路。如何主动预防?

  在新中国核武器研究历史上曾有一段著名的故事可能对我们有所启发。20世纪60年代,我国核武器研究面临关键时期,产生了是精细些还是快速些的分歧。为此,周恩来请示毛泽东怎么办?毛泽东问:我们打算使用核武器吗?周恩来说:不打算。毛泽东说:如果不打算使用,早爆比晚爆要好。于是就有了1964年那一声震撼世界的巨响。

  这是威慑思想绝佳的范例。同样,我们在面对海外“特保”时,也应该高举“特保”报复的威慑武器。“特保”报复方案,早提是威慑,晚提就是报复。我们追求什么?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国际贸易是互利的,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至少是有可能提出“特保”的国家)都是这样的关系,我们采取相应的“特保”报复措施有可能给他们带来巨大损失。

  关键是要把“特保”报复作为威慑武器,极早提出来,才能起到制止“特保”的作用。要制止和避免贸易战,重要的是要表现出我们不怕贸易战,而且让对方知道战端一开就是两败俱伤。在国际贸易纠纷中,可能的利益伤害比请求公正要更有力。

(编辑:sunru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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