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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车险赔款不允许第三方代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8日 08:28  信息时报

  记者昨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目前广东保监局就“车险全额赔款转账制度”征求意见完毕,预计于11月1日起在广东试行。

  广东保监会财产险监管处处长黄海晖表示,为打击骗保犯罪,11月1日起,车险赔款除特殊情况必须转到指定账户外,不允许第三方代收赔款,赔款须全额转至被保险人账户,所谓的特殊情况包括法院指定、交强险条款指定先行垫付以及车辆已过户的情况。

  车险赔款全额转账实施后,对保险公司理赔将提出更高要求,即要快速快赔,为实现快速理赔,保险公司也可实行先行垫付制度。

(编辑: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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