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准入审查的重点在于研发
第二,加强新能源汽车管理的必要性。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仍处于示范运行阶段,其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管理规则还不健全,为规范和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尽快实现产业化,需要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重点是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的准入管理,完善相关的评价体系。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我国目前虽已建立了混合动力汽车标准体系,但是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还在拟定和完善之中。在国家和行业标准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必须研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评价体系,使新能源汽车产品有合法的市场准入途径,能够取得生产许可。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则,汽车产品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性能涉及社会公众领域,也是政府管理的重点。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大多尚处于研制试验阶段,汽车生产企业、专业生产企业、非专业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不同类型企业纷纷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研究和产业化项目,这些企业和机构在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实验设施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有必要设立一定的技术门槛,制定不同于传统汽车管理的规则,以确保尚未行驶的新能源汽车既能满足国家对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又不会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和安全带来威胁。必须不断完善现有的管理措施,为规范和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了《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规则》,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生产准入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随着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可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产业化步伐加快,许多管理规则需要补充和完善。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国家信息化部对规则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强调和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多采用较先进或前沿技术,其标准和评价体系在国际、国内均不完善,在保证其安全、环保性能的前提下,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由专家委员会针对不同的技术路线提出评价的技术要点和检验规范的建议。由中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允许准入,登录车辆企业和产品公告。具备新能源汽车准入条件的汽车企业即可以取得生产资格。同时,允许商用改装类企业自制新能源汽车底盘自用,对于产量较小的新能源汽车在生产条件下适当予以放宽。对于处于起步期、发展期的产品,可在一定条件下试运行,以促进其产业化。二是推动自主研发。要求生产企业至少掌握车载系统、控制系统的一个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防止简单拼装。在新规则里,有17项考核条款,其中有4点是属于必要项。此外,还将准入审查的重点放在研发上,体现了政府注重培育新兴产业的明确立场。三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利益。由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安全等方面有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和不稳定性,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对于起步期和发展期的产品,在生产批量、产品质量和安全跟踪等方面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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