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电(记者张军)陕西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全面启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陕西省11个市(区)共设立12个联合服务窗口,受理个人和单位汽车“以旧换新”申请、审核及补贴资金发放。
根据相关规定,陕西省内单位和个人可在2010年5月31日前,到车辆车籍所在地“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应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
据了解,陕西省目前有9万多辆可报废汽车,如果全部被“以旧换新”,可拉动内需9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