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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电子眼将提前三天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4日 09: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今后本市新增、调整或撤销非现场执法设备时,交管部门将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记者昨天从市交管局了解到,自本市1958处电子眼分布位置在交管局网站“网上公示”栏目“曝光”10多天以来,已被点击查阅了18000多次。

  交管部门表示,网上公示的都是固定电子眼位置,目前本市除了这些固定电子眼可抓拍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外,交警也可通过移动执法车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因此,市民不可有希望通过记熟沿途所有电子眼来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这除了会有被移动执法车抓拍的“危险”外,更主要的是不利于自身行车安全。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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