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为
8 月下旬,安凯客车对外宣称,其全承载车身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认证。对于安凯而言,这是个利好消息,而其他企业今后对全承载的使用和宣传又将何去何从?
安凯要“打鬼”
“我们的销售人员在市场上发现,有些企业故意用全承载技术混淆视听,把一些借鉴了全承载技术的客车甚至非全承载的客车,当作全承载客车大肆宣传,每年我们都因此损失一些订单和客户。”安凯客车市场部的徐迎春对此很无奈。也正由于全承载概念模糊不清,大多数人分不清到底谁是“李逵”,谁是“李鬼”?
安凯客车一直自豪于其“根红苗正”的德国凯斯鲍尔全承载技术,而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有全承载产品,全承载技术几乎成为了客车市场的“标配”工艺,安凯的产品差异化优势被大大削减。这让安凯下定决心申请专利,不仅为自己正名,也让用户了解,到底什么才是全承载车身。
申请了专利对于安凯而言,不仅有利于销售,同时还能维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安凯客车获得全承载车身专利后,可以针对其他企业利用非全承载车身进行的虚假宣传和销售进行维权,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禁止这些企业使用‘全承载’,进而要求经济赔偿。”
“此外,安凯客车获得全承载车身专利后,可以避免技术人员因跳槽到其他客车企业,进而把全承载技术泄露出去的现象。”一位客车业内权威人士指出。
专利不是“雷池”
虽然安凯客车握有全承载车身的专利,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并不等于其他企业就不能使用全承载车身,不能使用“全承载”进行宣传。
“安凯客车只是申请技术知识产权保护, 并非像当年德国凯斯鲍尔在申请专利的同时还申请‘SETRA’作为专有商标进行保护。”重庆交通大学教授王健说。
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安凯客车率先申请全承载客车专利后,对于其他企业来说,申请全承载车身的专利难度加大,但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只要审核部门认为两种全承载技术在实现形式或者生产工艺上有明显的差别,另外一家客车企业也可以申请与安凯客车全承载车身名称相同的发明专利。国家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但不是鼓励形成技术垄断。”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拥有全承载技术的企业不在少数。“安凯申请专利不会对我们产生影响。我们是引进德国尼奥普兰的全承载技术,和安凯的全承载技术有所差别,而且我们对青年客车的全承载技术和一些独创技术也递交了专利申请。”青年尼奥普兰总工程师李冬梅表示。宇通客车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关于全承载车身,各家企业都有自己的技术特点,安凯客车申请全承载专利对于行业的影响并不大。
相关链接:
二战后,德国凯斯鲍尔公司受飞机骨架启发,在客车设计中采用了全承载技术。随后,尼奥普兰和MAN 等公司纷纷效仿研发全承载式车身。
1986 年,北方尼奥普兰引进德国尼奥普兰的生产技术。
1993 年,安凯客车率先在国内引进德国凯斯鲍尔的生产技术。
2002 年,宇通客车与MAN 合作生产“欧洲之星”高端客车,MAN 的全承载技术进入中国。
2004 年,青年尼奥普兰引进德国尼奥普兰的生产技术,并将其全承载技术成功应用到高端产品上。
2006 年, 丹东黄海携手MAN 打造18 米低地板铰接城市客车,在城市客车上推广使用MAN 的全承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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