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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消费者很期待 经销商挺矛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8日 08:02  人民网-市场报

  《反垄断法》这个被业界看做有望改变车商与汽车厂家不平等地位的法规,到底会对车市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如人们之前预期的那样改变车市中的诸多“潜规则”呢?

  现状:仅少数厂家做出反应

  7月初,广州丰田系统内发出公告“取消过去对经销商售价管理的处罚政策”,率先宣布放开对经销商的价格限制,支持经销商推出优惠酬宾行动。据称,广州丰田是国内第一个主动贯彻《反垄断法》的厂家。那么,其他厂家是否也已采取措施来应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呢?

  “目前奇瑞厂家已做出反应,取消了原来的区域售车限制和最低限价等政策。”河南通美常务副总马炳振告诉笔者,在《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的当天下午,他们接到了奇瑞厂家内部系统的公告通知“原来实行的区域销售管理办法和区域价格管理办法终止”。之后马炳振就此专门向厂家求证: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车可以到省内各市地销售,而外省的车辆也可以到河南销售呢?厂家相关人士对此表态“可以这么理解”。

  笔者也注意到,除目前广丰、奇瑞等厂家做出反应外,北京现代、东风悦达起亚、广州本田、上海通用等汽车厂家目前对此仍持观望态度。

  “虽然《反垄断法》已开始实施,但我们并没有从厂家方面获得任何改变的政策,也丝毫没有感受到其对市场的影响。”一汽大众合众汇金经销商王军直言,《反垄断法》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也就谈不上具体的执行。“东风日产厂家目前还没有针对《反垄断法》推出应对举措,我们也在密切关注这个事情。”东风日产威佳店总经理王童斌表示。

  车商:普遍感到较为矛盾

  面对《反垄断法》的实施,汽车经销商持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他们有着怎样的期待与担忧呢?

  “以往厂家区域管理政策限制经销商跨区域售车,比如郑州经销商如果将车卖到洛阳,就要给厂家报备,所销售车辆每台提取1000多元利润弥补给洛阳当地经销商。价格方面也制定有最低限价,车商如果低于最低限价售车也会受到相应处罚。”河南通美常务副总马炳振对厂家对于市场的“放手”也有一些担忧,没有了厂家的硬性限制,汽车经销商为了争夺市场,就有可能进行恶性竞争。

  “《反垄断法》的实施,对经销商而言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好处是可能会为经销商在厂家方面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创造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但不利之处是同一品牌市场完全放开后有实力的车商会越来越强、弱势车商会被自然淘汰,这将会导致汽车经销商新一轮的大洗牌。”吉利汽车河南中星公司总经理马杰认为。

  “作为省会经销商自然是希望区域售车限制取消,这样可以辐射全省,但作为市地经销商不希望自己的市场受到别人的冲击。”东风悦达起亚河南广发总经理张春峰表示,至于市场价格,其实厂家并没有进行限制,厂家只要求一个销量。

  对此持同样看法的广州本田北环店副总经理买宏健也表示,“某种程度上讲,目前经销商对《反垄断法》抱着一种机会主义者的心理,希望厂家放开限制,让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市场机会,但是又担心市场真的放开后,会导致经销商之间价格混战引发恶性竞争,进而又会损害到自己现有的利益”。

  消费者:期待真正获得实惠

  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许昌的董先生迫不及待地表达了他的看法,“我早就看好一款车,但我们当地车商的售价比郑州车商报价高近2000元,当我专程跑到郑州时,车商却告诉我他们的车只能卖给郑州的消费者,如果我想买就必须先上郑州的车牌,然后再‘转籍’”。这让他非常不能理解,“这不明摆着不合理嘛”。他告诉笔者,在得知《反垄断法》要实施的消息后,他决定暂缓自己的购车计划,“我要等到这种不合理的区域限制取消后再买车,决不白白地当‘冤大头’”。

  “我的车5000公里保养一次就要1600元,而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目前河南省就他们一家经销店。”豪华车主陈先生抱怨说,目前某豪华车品牌在一个地区只有一家店,强势的垄断地位使车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他迫切希望《反垄断法》实施能够改变目前的局面。

  “区域销车限制”、“某一品牌独家代理”、“售后零部件垄断”……采访中,笔者注意到消费者对车市目前存在的现象颇为不满。《反垄断法》的实施,让他们充满了期待。尽管多数消费者并不很清楚《反垄断法》的具体内容,但大多人相信,车市很多不合理的规则将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而发生改变。(解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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