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7月1日发布公告,6月28日公司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方式为全面的战略合作,包括产品市场合作和股权合作。
根据协议,双方合作内容包括5项,即:未来5年内,福田汽车在重型汽车(总质量14吨以上)中采用的公司发动机和齿轮箱配置率不低于2007年的水平,并逐年提高,同时在其他新开发的车型产品中优先使用公司的配套动力系统产品;除福田汽车引进并合资合作生产的国外品牌发动机产品外,福田汽车在未来5年内不开发和生产同公司相竞争的重型汽车用柴油发动机、齿轮箱产品;在现有产品覆盖范围内,福田汽车在其重型汽车新产品开发中将公司作为国内品牌唯一动力系统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将在服务网络、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品牌传播及推广方面与福田汽车合作,实现双方资源的互补和共享;公司参与认购福田汽车定向增发的股份。
天相顾投分析认为,2007年,福田汽车作为潍柴动力的最大客户,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8.91%。该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在未来的5年内保持稳定的客户。 但是,上述协议也为国外品牌发动机配套福田重型汽车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天相认为,上述协议的签署提高了福田汽车在与奔驰谈判中的筹码,对公司的影响力尚待观察。(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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