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王文帅、毛晓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庹国柱教授25日表示,对交强险投保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该具体分析,大量一般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例如违规停车等,与保险费率的厘定并无直接关系。
庹国柱在“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征询意见座谈会上指出,据统计,2006年前10个月,北京市始终遵守交通法规的车辆比例仅占0.4%,有过违章行为的车辆比例竟高达99.6%。“如果说个别人的违章行为主要和其责任感不强和法治意识淡薄相关,但若将群体性的违章行为都归咎于个人自身,则显得不近情理了。”
庹国柱表示,很多非主观性的“犯规”都没有可控性。例如,交通标志不恰当不明显、新划定的禁行禁停道路或区域还不为公众所熟悉造成的“犯规”。在这种情况下,现行草案的奖惩制度安排显然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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