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正式实施后,车主在路上的行车效率将提高20%左右。昨日,在北京保险监督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及交管局共同举办的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媒体座谈会上,北京保险监督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落实这一办法,未来保险行业计划建立行业协调机制、通过第三方解决保险公司间的定损纠纷,服务不好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受到惩处。
行车效率预计提高20%
交管局事故处处长肖伟明介绍,2006年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事故已经占事故总数的98%,而其中有90%的事故都可以自行处理。“车主主动挪车,自行处理后,节省了等待交警处理的时间,挪车后,也避免了因为事故车影响其他车辆行驶,车主上路的效率预计将提升20%。”北京保险监督局局长助理刘跃林说。
据悉,122报警台统计的情况显示,2006年,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堵塞报警已经占到报警总数的20%。
拟建立定损专家委员会
快速处理的实施无疑考验着保险行业的理赔和定损能力。而公司之间的衔接,更成为快速处理落到实处的关键。刘跃林对此也非常关注。他透露,目前协会与保险监督局正在向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拟成立一个行业定损委员会,通过第三方来解决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据记者了解,目前的想法是,从各保险公司内抽调1-2人成立专家委员会。当两家保险公司出现定损纠纷时,原则上先由双方公司协商,如果依然不成,保险公司可以向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专家委员会将对定损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和解决意见。双方公司必须遵守意见,如果确实有一家的定损有偏差,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有公司经常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定损委员会将讨论决定是否将其反映给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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