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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管部门将为车主出资送达违法通知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1日 08:50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5月30日专电(记者王研、于文静)一直以来,昆明市交管部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违法通知书”,费用由违法行为人负责。30日,昆明市交警支队发布新闻:从6月1日起,昆明市将以平信方式送达“违法通知书”,所有费用由交管部门承担。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志忠说,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昆明市交管部门陆续在城区部分交通流量比较大的路口安装了“电子眼”,在改善交通秩序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但是,对于这种非现场执法方式,交管部门一直是采取用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违法通知书”,虽然这样的送达率和准确性较高,但给被送达人增加了经济负担,因为特快专递费用是由被送达人支付的。

  为此,昆明市交管部门从3年前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经过与财政、法院、银行、邮政等相关部门协商,从6月1日起昆明市将采用新的执法告知方式,即用平信将“违法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所有费用由交管部门承担,不再向被告知人收取任何费用。

  警方提醒:车主的住址变更要及时去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可能会收不到“违法通知书”,一旦过期还要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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