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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被高额罚款吓晕 8000元罚款减至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 07: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实习生周帅 记者王鹏)前天上午,房山区交通局违章处理大厅内,一名女子在听到要加重罚款警告后,当场晕倒,15分钟后方醒转。在了解女子家庭情况后,交通局从人道主义出发,酌情将罚款减至1000元。

  货车加宽被罚八千元

  39岁的刘秀梅和丈夫郑先清家住河南,一家人靠郑先清拉货维持生计。今年4月22日,郑先清买了一辆已违规加宽10厘米的二手货车,往返北京与河南之间,靠运输货物赚钱。

  5月11日凌晨5点,这辆加宽的货车运营时被房山交通局工作人员查获。根据规定,郑先清被处以8000元罚款。

  刘秀梅告诉记者,家里有一孩子在上学,另一孩子在治疗,生活困难:“拉货不到一个月还没挣到钱,全家只有积蓄2000多块,这么多罚款根本没地方找。”郑先清说。

  交涉中女子当场晕倒

  从5月11日起,郑先清夫妇每天都到房山交通局交涉,希望能减轻罚款。

  前天上午7点,凑足3000多元钱的郑先清夫妇在交通局违章处理大厅与工作人员交涉,希望把剩下的近5000元减免,但再次遭拒绝。一直交涉到上午11点,一名窗口工作人员警告夫妇俩,再说就“加罚”。听闻此话,刘秀梅突然昏倒在地。

  事后,众人劝郑先清拨打120,但郑先清担心付不起医药费迟迟未打。交通局工作人员说,刘秀梅昏倒后,他们急忙找来速效救心丸给刘秀梅服下,15分钟后刘秀梅醒转。

  下午1点,刘秀梅裹着一条黄色的毛巾躺在大厅门前地上,郑先清红着眼睛坐在旁边。

  “我本来有心脏病,一听说要加罚,心跳得厉害,眼前一黑就没知觉了。”刘秀梅告诉记者。

  罚款酌情减至一千元

  前天下午,房山交通局副局长张女士对记者证实,工作人员确实对刘秀梅说过要加罚的话:“主要是为了维持秩序,否则被罚者都不断来讲价,将干扰正常的工作。”张副局长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客运、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她同时表示,罚款金额本身较灵活,交通局为防止工作人员随意降低罚款数额,所以统一规定私改车辆罚款数额最低8000元。如有特殊情况,可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写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减轻罚款。

  “其实我们减免的情况很多,只要递交有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的申请,根据情况,大部分都减免了,曾有最低的只罚了2000元。”    

  下午,交通局对郑先清的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1000元,张副局长表示,减轻对郑先清夫妇的罚款,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处罚是为严厉打击改装

  郑先清给记者算了笔账。他拉一车麦麸能赚600元,加宽10厘米车厢可多拉300公斤,能多赚20元,相对于罚款,这点钱如杯水车薪。“如果是拉煤能多赚很多,一车能多赚几千块。”

  张副局长称,制定处罚规定是为了严厉打击违法改装车辆,从源头上治理多拉超载。目前制定的罚款金额,很多车主都难负担,所以大部分都酌情减免处理。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认为现今处罚金额并非不合理。他说,法律制定处罚金额就是为了令行禁止,尤其道路交通涉及人身与财产安全。对于处罚弹性,杨小军说,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在5000到2万元的处罚范围内有自由裁量权,如考虑所犯情节严重性与家庭情况等,可以在法定幅度内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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